上海拆迁房有继承权,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已去世 没有变更承租人 拆迁利益归住的子女还是所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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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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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

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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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已去世 没有变更承租人 拆迁利益归住的子女还是所有子女

关于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已去世,没有变更承租人,拆迁利益归住的子女还是所有子女的问题,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公租房拆迁补偿的归属

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公租房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这些补偿归承租人所有,并可作为其个人财产。

2. 若承租人在拆迁过程中去世,其获得的补偿款应视为其遗产。

2)遗产的继承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承租人去世后,其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应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 继承的开始和顺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进行。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拆迁利益的具体分配

1. 如果承租人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去世,其继承人将有权继承属于他的那部分拆迁补偿款。

2. 如果承租人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已经去世,且公租房内有同住人,则拆迁补偿款将归公房的其他同住人所有,而非直接归承租人的子女。

3. 如果承租人去世时,公租房内没有同住人,但有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将由这些户口在册人员公平分配。

4. 如果承租人去世,且公租房内既没有同住人,也没有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将由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具体分配方式依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进行。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已去世,没有变更承租人时,拆迁利益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承租人在征收决定后去世,拆迁补偿款归其继承人所有;如果承租人在征收决定前去世,且公租房内有同住人或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归同住人或户口在册人员所有;如果承租人去世时公租房内既无同住人也无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由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自己有一套经适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自己有一套经适房是可以继承父母房产的。继承权与购房权并不冲突,这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和法律规定:

1)继承权的法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作为子女,你拥有法定的继承权,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这一权利并不因你名下已有经适房而受到影响。

2)经适房的性质与继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虽然经适房有一定的政策限制,但这并不妨碍你继承父母的房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所继承的房子面积大于经适房申请时所限制的现有住房面积时,政府可能会回购你的经适房。

3)房产继承的法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继承是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在继承父母房产时,需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继承登记手续,包括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自己有一套经适房并不影响你继承父母的房产,但在继承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老人去世后公房房产继承权可以获得吗

老人去世后,其公房房产的继承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关于公房房产的性质

公房,通常指的是公有住房,其产权归属于国家或单位,而非个人。因此,严格意义上讲,公房本身并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公房的使用权或者租赁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能可以由继承人继续享有。

2)公房使用权的继承

1. 如果老人在世时拥有公房的使用权或租赁权,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那么在其去世后,其直系亲属或配偶可能有权继续使用该公房。但这通常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 继承公房使用权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需要继承人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自己符合继承条件的证明等材料,向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遗嘱与法定继承

1. 如果老人在去世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且遗嘱中明确指定了公房使用权或租赁权的继承人,那么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执行。

2. 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处理。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存在或者放弃继承权,那么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4)注意事项

1. 由于公房的性质特殊,其继承问题可能受到当地政策、法规以及单位规定的影响。因此,在处理公房继承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的意见。

2.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公房的继承权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老人去世后公房房产的继承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来确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遗产的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遗产的继承顺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的。具体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2)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另外,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进行代位继承。同样地,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进行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如果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遗产的继承顺序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以确保公平和合理。

公房承租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公房承租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房承租权,并不属于承租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公房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单位,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而无权对其进行处分,包括将其作为遗产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这意味着,虽然公房承租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共同居住人或共同经营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续享有公房的使用权。

公房承租权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但共同居住人或共同经营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承租公房。

四、城镇户口如何继承农村老房子

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的老房子,但需要注意的是,他们继承的是房子而不是宅基地。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以下是具体的法律分析和依据:

1)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老房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而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农村的老房子作为父母的遗产,可以被城镇户口的子女继承。

2)继承的是房子而不是宅基地

需要明确的是,城镇户口子女继承的是农村老房子,而不是宅基地。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3)注意事项

在继承农村老房子时,城镇户口的子女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保房子的合法性:继承的房子必须是父母合法拥有的,有相关的产权证明。

2. 及时处理继承事宜:在父母去世后,子女应及时处理继承事宜,避免因为时间过长而产生纠纷。

3. 遵守相关规定:在使用继承的房子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改变房子的用途和结构。

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的老房子,但继承的是房子而不是宅基地。在继承时,需要注意房子的合法性、及时处理继承事宜以及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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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自己有一套经适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老人去世后公房房产继承权可以获得吗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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