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怎么报批手续,集体土地农转用报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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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瑞青律师

谢瑞青律师

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违建处理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集体土地怎么报批手续,集体土地农转用报批流程,集体土地占地手续

一、集体土地农转用报批流程

集体土地农转用报批流程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1)前期准备与咨询

1. 确认土地性质与规划:首先需确认该集体土地的性质,确保其为农用地,并咨询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确认该农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 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在确认土地可用于建设后,需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将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2)正式报批流程

1. 用地预审:用地单位持《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2. 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3. 提出正式用地申请: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4. 拟定并审批农用地转用方案: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3)后续实施与发证

1. 征用土地与补偿: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2. 颁发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集体土地农转用报批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临时用地办理流程

临时用地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临时用地申请,申请中应包括临时用地申请书、建设项目批复文件或地质勘查相关证明材料等。

2. 签订合同与协议:根据土地权属,用地单位需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还需签订补偿协议和复耕协议,确保用地结束后能够及时进行土地复垦。

3. 审批与备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现场踏勘和审查。如果临时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如果涉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需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4. 缴纳费用与保证金:用地单位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并根据要求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5. 办理相关手续:在获得临时用地批准后,用地单位需办理相关手续,如领取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办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时,用地单位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 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

2. 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 用地单位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一年内应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专业律师。

三、土地征收的审批和供地程序是怎么样

土地征收的审批和供地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土地征收审批程序

1. 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

2. 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3. 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相关文件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4. 办理立项等手续:用地单位凭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

5. 提交用地正式申请: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 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2)土地征收供地程序

在土地征收审批完成后,进入供地程序:

1. 土地征用: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

2.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各项补偿费用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

土地征收的审批和供地程序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法律程序,确保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在整个过程中,相关部门需密切合作,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四、办临时占地手续需提供什么

办理临时占地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书。申请书应详细说明临时用地的用途、位置、面积和期限等信息。2)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合同需由土地使用者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临时使用土地的范围、期限、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等。3)相关审批材料。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若在城市规划区内,还需提供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同时,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

办理临时占地手续需提交临时用地申请书、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及相关审批材料,并确保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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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临时用地办理流程,土地征收的审批和供地程序是怎么样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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