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6则征收土地公告,决定征收湘潭市某些村的土地。那么,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是哪些?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这里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
1、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新泉村,姜畲镇大进村、联映村、易建河村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2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新泉村,姜畲镇大进村、联映村、易建河村,土地面积共计5.2470公顷(合78.705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2、雨湖区响水乡冯家村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3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冯家村,土地面积共计17.3804公顷(合260.706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3、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4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土地面积共计6.7822公顷(合101.733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4、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5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土地面积共计13.6233公顷(合204.3495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5、雨湖区和平街道杉山社区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6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街道杉山社区,土地面积共计0.9315公顷(合13.9725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6、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冯家村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7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冯家村,土地面积共计5.4077公顷(合81.1155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湘潭市征拆工作联席会议纪要》(潭征拆联字〔2022〕1号)执行。
2、青苗和地上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住宅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按照《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潭政发〔2020〕9号)文件规定执行。
3、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0号)和潭政发〔2020〕9号执行。
综上,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包括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新泉村,姜畲镇大进村、联映村、易建河村,响水乡冯家村、桂花村,和平街道杉山社区;征地补偿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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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3、宅基地有偿退出。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2.31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9.248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8.24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36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