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等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调〔2021〕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21年4月至11月,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和检查结果
(一)例行监督检查
根据《2021年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例行监督检查技术方案》,对60家测绘资质单位开展例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测绘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其中,对上一年度例行监督检查成果质量不合格的1家单位,本年度只抽查成果质量; 对上一年度例行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的1家单位,本年度只检查测绘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因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期间,有6家单位注销资质,因此,测绘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际检查53家测绘单位,检查结果为“完善”的10家,“基本完善”的42家,“不完善”的1家。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实际抽查53件,检查结果为“(批)合格”的49件,“(批)不合格”的4件。(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多测合一”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2021年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多测合一”专项监督检查技术方案》,对21家“多测合一”名录中的测绘资质单位各抽取1件“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进行监督检查,结果为“(批)合格”的17件,“(批)不合格”的4件。(具体情况见附件2)
二、处理情况
依据《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5〕17号)、《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号)、《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5〕57号)、《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沪规划资源规〔2020〕6号)、《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沪规划资源规〔2021〕8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多测合一”改革的若干措施》(沪规划资源调〔2021〕97号)等规定,对下列单位进行处理:
(一)例行监督检查成果质量(批)不合格的单位
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监督检查抽查到该公司生产的“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站前工程NYJZQ-2标(DK24+510~DK58+775)”成果,经检查发现二等水准路线中部分原始观测数据相同,成果判定为(批)不合格。今年监督检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抽查到其生产的“新建连云港至徐州铁路工程LXZQ-III标精密控制测量网复测”成果,经检查发现二等水准路线中个别测站修改原始观测数据,成果判定为(批)不合格。
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约谈,责令整改三个月,记入严重不良信用,通过上海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予以公示,并上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由于该公司连续两年被抽查发现篡改原始观测数据,情节严重,我局将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2.上海同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生产的“周浦镇西社区PDPO-1001单元11-05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成果,经检查发现沉降监测多期次原始观测数据相同,成果判定为(批)不合格。因该公司在人员管理、成果管理、数据真实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疏漏,对其体系判定为不完善。
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约谈,责令整改三个月,成果(批)不合格记入严重不良信用信息、体系不完善记入一般不良信息,通过上海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予以公示,并上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3.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该公司生产的“黄浦区160街坊非保护保留建筑物拆除项目”成果,经检查发现二等水准路线前、后视仅观测一次,观测方法不正确,成果判定为(批)不合格。
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约谈,责令整改三个月,记入严重不良信息,通过上海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予以公示,并上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4.上海美路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该公司生产的“观海路(下盐公路~拱北路)新建工程”成果,经检查发现四等水准采用后-前方式观测,观测方法不正确,成果判定为(批)不合格。
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约谈,责令整改三个月,记入严重不良信息,通过上海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予以公示,并上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二)“多测合一”专项监督检查成果质量(批)不合格的单位
1.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监督检查抽查到该公司生产的“建中路(老港中学~小支河桥)道路改造工程”成果,经检查发现四等水准观测方法错误,部分道路中心线成果坐标与成果图不一致,较差超限,成果判定为(批)不合格。今年监督检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抽查到其生产的“浦东新区周浦镇西社区PDPO-1001单元南块07-01地块项目”,经检查发现4处四至尺寸起讫位置标注错误导致超限、且改动标注数值,成果判定为(批)不合格。
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约谈,责令整改六个月(整改期间移出“多测合一”名录),记入严重不良信息,通过上海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予以公示,并上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2.上海城欣测绘有限公司
该公司生产的“闵行区华漕镇华漕社区MHPO-1402单元05-06地块动迁安置房”成果,经检查发现3处四至尺寸起讫位置标注错误导致超限,水准路线个别测站红黑面读数差超限、路线闭合差超限,成果判定为(批)不合格。
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约谈,责令整改三个月(整改期间移出“多测合一”名录),记入严重不良信息,通过上海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予以公示,并上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3.上海同测规划设计勘测有限公司
该公司生产的“飞利浦上海小屏幕原胚组件厂—连廊及吊装口改建工程”,经检查发现建筑物高度超限,成果判定为(批)不合格。
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约谈,责令整改三个月(整改期间移出“多测合一”名录),记入严重不良信息,通过上海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予以公示,并上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4.上海万程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生产的“年产20000台套现代电梯产品项目”成果,经检查发现,建筑物四至尺寸中误差超限,成果判定为(批)不合格。
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约谈,责令整改三个月(整改期间移出“多测合一”名录),记入严重不良信息,通过上海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予以公示,并上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以上单位将作为今后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列入2022年本市监督检查范围。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3、宅基地有偿退出。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2.31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9.248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8.24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36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