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七年以上的土地、房地产领域执业经验,深耕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
可以状告中介欺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介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那么中介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能证明中介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导致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了即将拆迁的房子,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中介的责任。
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如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合同条款、房屋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等,以证明中介存在欺骗行为。然后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详细的维权流程和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最后,根据律师的建议和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此外,虽然房子已经卖掉,但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你仍然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交易,或者要求中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来决定。
总的来说,如果认为中介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应该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能卖。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的交易是会被冻结的,被拆迁的房屋在拆迁期间是不能买卖的。
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一、农村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二、拆迁补偿多长时间一次
房屋拆迁完后,一般是已经对房屋征收人给予了拆迁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征收部门按补偿协议约定补偿后,才能拆迁房屋,所以已经拆迁完的,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已经到位。
三、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在征收范围外的房屋是不会拆迁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法律主观:
1、 拆迁安置房 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
如果还没有出产权证,凭着 拆迁安置协议 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 房屋买卖合同 ,和名字没有关系。
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 合同生效要件 ,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 买卖合同有效 ,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
拆迁房能否买卖主要看是否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可以买卖,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的情况下不得买卖。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拆迁补的房子可以卖吗
拆迁房能否买卖主要看是否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可以买卖,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的情况下不得买卖。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拆迁拿房子之前可以不要房子吗?
合法的拆迁的维权之策包括:
首先可以与征地工作部门进行协商,看能不能协商后达成一致,如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买的房子出现拆迁纠纷怎么办征迁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老房子可以赔多少
老房子拆迁赔偿的费用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农村老房子卖宅基地证在手可以向村里搬迁补偿吗?
农民房屋搬迁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
但补偿的项目大致是相同的,主要包括:
宅基地补偿,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这个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具体要参考当地制定的补偿标准实施方案,这个可以向土地征收部门咨询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不能卖。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的交易是会被冻结的,被拆迁的房屋在拆迁期间是不能买卖的。
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一、农村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二、拆迁补偿多长时间一次
房屋拆迁完后,一般是已经对房屋征收人给予了拆迁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征收部门按补偿协议约定补偿后,才能拆迁房屋,所以已经拆迁完的,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已经到位。
三、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在征收范围外的房屋是不会拆迁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卖房被忽悠的,属于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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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状告书,拆迁纠纷房子能卖吗
内容审核:李凤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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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