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店面房拆迁时,若持有营业执照,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来说:
1)赔偿原则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持有营业执照的店面房,其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是尤为重要的一部分。
2)赔偿内容1. 房屋价值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意味着,店面房的补偿应基于其市场价值,而非仅仅是成本价或其他标准。
2. 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这部分补偿旨在覆盖因拆迁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确保被征收人在拆迁过程中能够顺利过渡。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于持有营业执照的店面房,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得到合理补偿。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的损失、员工薪酬的支付、租金或房贷的继续承担等。具体补偿金额和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但应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补偿程序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入户调查、评估结果公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步骤。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同时也有权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核或鉴定。
店面房拆迁时若持有营业执照,被征收人有权获得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在内的全面赔偿。政府应依法进行拆迁工作,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有营业执照的房子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这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等。这些补偿费用是基于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价值来计算的,以确保被征收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2)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1. 搬迁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等费用。
2. 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在过渡期间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用于保障被征收人在搬迁过程中的正常生活和经营。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这部分补偿是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的。它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这样能够更全面地弥补被征收人因拆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这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这些费用是为了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而设立的,具体数额和发放条件会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有所不同。
有营业执照的房子在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包括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拆迁奖励费用等在内的全面补偿。这些补偿旨在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帮助其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和经营环境中。
拆迁赔偿款主要计入“专项应付款”或“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具体取决于赔偿款的性质和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般来说,如果拆迁赔偿款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且属于一次性的、非经常性的收益,那么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这种情况下,拆迁赔偿款被视为企业的非经营性收入。
如果拆迁赔偿款与企业的某些长期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且这些资产将被清理或处置,那么拆迁赔偿款可能需要首先用于支付这些资产的清理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拆迁赔偿款可以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待相关资产清理完毕后,再将剩余部分转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适当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可能因企业的会计政策和所在国家的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规定,并咨询专业会计师的意见以确保准确处理。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拆迁补偿有明确规定,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补偿等。企业在处理拆迁赔偿款时,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留必要的文档和记录以备查验。
商铺在营业中断侵权赔偿一般赔偿案例解析
在商铺营业过程中,若因外部因素导致营业中断,且该中断是由他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商铺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以下是对此类赔偿案例的详细解析。
1)赔偿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此条款为商铺因营业中断请求损害赔偿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在房屋征收中,若造成停产停业损失,应给予补偿。尽管此条例主要针对房屋征收,但其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原则同样适用于因侵权行为导致的营业中断赔偿。
2)赔偿的内容与范围1.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营业中断而减少的营业收入、增加的营业成本等。这些损失应基于商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历史数据进行合理计算。
2. 间接经济损失:如因营业中断导致的商誉损失、客户流失等。这类损失虽然难以量化,但在赔偿时也应予以考虑,并尽可能通过评估或专家鉴定等方式进行确定。
3. 其他相关费用:如因营业中断而产生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设备重置费等,这些费用也应纳入赔偿范围。
3)赔偿案例解析在实际案例中,商铺因侵权行为导致营业中断的赔偿通常涉及多个方面。例如,某商铺因相邻建筑施工导致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经济损失。在赔偿时,除了考虑直接的经济损失(如营业收入减少)外,还应考虑间接的经济损失(如商誉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搬迁费、设备重置费)。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对商铺经营的影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同时,也会参考相关评估机构或专家的意见,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商铺在营业中断时,若因侵权行为导致经济损失,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赔偿的内容与范围应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具体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以确保商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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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有营业执照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拆迁赔偿款计入什么科目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