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大型集体维权及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曾办理过多起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具备极强的法律纠纷解决能力。
遇到拆迁中的房屋质量纠纷,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尚未签订
可以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就房屋质量问题提出具体的修复或补偿要求。
若协商无果,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与拆迁方订立补偿协议。
二、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已经签订,但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权利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质量问题要求拆迁方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特别是第六百一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这些条款规定了当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时,买受人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如果拆迁方拒绝修复或赔偿,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承担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权利人需要收集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居住安全
例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权利人可以要求退房。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当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处理拆迁中的房屋质量纠纷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权利人应当积极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拆迁中的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1、拆迁中的房屋质量纠纷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履行维修的义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被14篇案例引用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房价不同、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房屋的性质不同等。
1、房价不同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
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
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
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3、房屋的性质不同
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
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
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
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不仅是拆迁安置房,还是其他类型的房屋,都有可能会引发房屋质量纠纷。
此类纠纷发生之后,可以采取协商、起诉等方式处理纠纷。
若发生纠纷的时候,还在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之内,那么可以要求之前修建房屋的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物权法》和《拆迁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后房屋的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或施工单位的责任,业主可通过仲裁、起诉等途径维权。
如果属于政府责任,则可申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七条:
“物权人对其拥有的物权享有依法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2.《拆迁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拆迁安置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或者重建。
”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隐瞒房屋质量问题,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和其他具有诉讼标志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购房人认为开发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隐瞒、谎报房屋质量或者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等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拆迁安置房质量问题可以找住建局投诉。
具体如下:
1、与开发商商解决。
首先应确定漏水是施工质量问题还是设计问题。
在此基础上,开发商应当会同施工方或设计方一同解决漏水的问题;
或者先由开发商解决漏水问题,再向施工方或设计方索赔。
开发商不予解决的,双方可以限期开发商维修解决。
如果由于开发商的拖延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自行解决。
如果开发商在双方的限期内未进行维修,双方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共同委托一家防水公司进行维修,费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
3、诉讼解决。
如果开发商拒绝或拖延解决,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
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合理请求均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一、拆迁中的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1、拆迁中的房屋质量纠纷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履行维修的义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被14篇案例引用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房价不同、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房屋的性质不同等。
1、房价不同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
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
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
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3、房屋的性质不同
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
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
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
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不仅是拆迁安置房,还是其他类型的房屋,都有可能会引发房屋质量纠纷。
此类纠纷发生之后,可以采取协商、起诉等方式处理纠纷。
若发生纠纷的时候,还在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之内,那么可以要求之前修建房屋的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
2、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交起诉状;
3、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立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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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质量纠纷,拆迁中的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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