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今时不同往日,以前大家总是一窝蜂的涌向繁华的大城市。但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很多人都开始希望可以拥有一个农村户口,这样也就可以拥有被众人视为“香饽饽”的农村宅基地了。
为了防止一些贪得无厌的人为得到宅基地而钻法律空子,我国也规定了更严谨的法律。在之前,农村一户多宅是非常严格的。但现在,农村一户多宅已经被合法化,仅有4类人在其中。而且这4类人在拆除宅基地之后还有权获得赔偿款。那么,这4类人究竟是哪些人呢?
第一类:继承父辈房屋的人
我们应该知道,按照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的土地并不是私人所有的,农村居民之所以可以耕种土地只是因为村集体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村民只是有使用权。不过,虽然土地都是集体所有的,但农民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而且,在拥有的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农民对该房屋也是具有所有权的。
在他们去世之后,这些宅基地上的房屋就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而子女们通过遵循“房地一体,房随地走”的原则,也就可以合法拥有父辈的宅基地了。这样一来,通过分户拥有了自己的宅基地的子女,再继承父辈的宅基地,也就是形成了“一户多宅”的情况。\n\n\n 通过合法继承获得宅基地的子女,即使不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依然可以在宅基地拆除后,得到一定数额的赔偿款。可想而知,这是一件多么好的美事儿,也不怪有这么多人觊觎农村的宅基地。
第二类:房屋占地面积符合一定的标准
在农村,修筑房屋是有具体的要求的。比如说,房屋的占地面积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房屋的面积符合相关规定,该房屋才算是一套合法的房产。不过,要知道,大多数的农户家庭人口都比较多。所以仅仅修筑一套房屋是不够以家人居住的。\n\n\n 所以,一般来说,国家是允许一户农家修建两套房屋的。不过房屋面积必须要符合标准。不过,在这样做之前必须要先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等到申请被通过了之后才能够开始修建房屋。只有这样,农民才可以获得房屋的合法权益。待房屋拆迁后,才可以依法拿到赔偿款。
第三类:提前分户,并进行登记
在子女谈婚论嫁后,农村居民需要考虑分户的问题。一部分农村居民,为了给子女结婚做好准备,会提前修建好新房。等到孩子结婚了以后,再进行分户,把新房子给子女们居住。这时,农村居民必须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完成登记后,子女就可以合法的拥有农村宅基地。\n\n\n 第四类:通过合法的买卖来拥有宅基地
农村居民是是可以买卖宅基地的。当然,宅基地买卖必须在相互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举个例子,本村的居民可以与同村的另一户居民进行宅基地的买卖,从而享有该房屋的合法权益。
但是,通过买卖得来的农村宅基地不可以将宅基地出让给村集体之外的人。即使该农民居民私自将宅基地出卖给村集体以外的第三人,该买卖合同也完全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n\n\n 其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仅能够合法持有一处宅基地,而且面积还要符合相关标准。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户农村居民拥有多处宅基地是非常普遍的情况,而且这些宅基地也都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
但是,在遇到房屋征收的时候,即使拥有多处宅基地,也只能按照一处的标准获得赔偿。通常来说,行政机关对于一户农村居民所拥有的的多余的宅基地房屋都视为违法建筑,不会给予他们任何补偿。这其实对于被拆迁人是非常不公平的。\n\n\n 但只要是符合上述四种情况的人,即使拥有多处宅基地,也能够依法获得赔偿款。与大城市昂贵的令人高不可攀的房价相比,这是身在农村最大的福利了,可以直接在免费的宅基地上修建自己的房屋,房屋的质量和价值也不一定就比大城市的差。
总结:
不过,我们国家人口众多,但土地资源却是有限的。所以为了避免浪费,国家规定一户一宅也是可以理解的。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一户农村居民拥有多处宅基地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法律分析: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一、农村一户多宅宅基地拆迁政策
目前我国没有出台一户多宅拆迁的政策,一户多宅拆迁的,按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处理。
合法取得多处农村房屋的,拆迁时有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目前我国没有出台专门相应的拆迁政策。
如果一户多宅是村民合法取得的,征收拆迁房屋时,要按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宅基地补偿,分为宅基地本身的补偿、地面建筑物的补偿、拆迁安置费。
宅基地本身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是根据大家的宅基地面积来决定的,按每平方米补贴多少算,每个地区的补贴标准户根据经济发展等因素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宅基地要是草房和土房的话,补偿标准是一平方米1900元;砖瓦房补偿标准是一平方米2400元;砖砼房补偿标准是一平方米2800元;而如果是2层楼高的房子,补偿标准自然会高一些,一般是一平方米3300元。
另外房屋的附属物,以及地上的其它建筑物,也要进行补偿。
在面临拆迁时,可按照此宅基地补偿计算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1、并不存在“一户有两块宅基地拆怎么补偿”这个问题,一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对于一户有一个宅基地被拆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屋拆迁的常见补偿方式有哪些?
通常拆迁人对搬迁人的拆迁补偿可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等的形式。
1、产权调换形式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
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2、作价补偿形式
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
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
1、农村四种人拆迁怎么赔偿
2、农村四种人拆迁补偿标准
3、农村四种人拆迁有补偿吗
4、农村会拆除4类房屋
5、农村拆迁有几种
6、农村拆迁按人头怎么分
7、农村拆迁按人口分
8、农村拆迁人口怎么赔偿
9、农村人拆迁补偿
10、农村拆迁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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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四种人拆迁,农村一户有两块宅基地拆怎么补偿
内容审核:张心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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