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5日,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公布,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那么,新疆地区的土地管理、征地补偿安置规范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细节内容呢?本文,在明律师就第一时间带大家先睹为快。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以下5种活动】
《办法》第16条就针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制度做了规定,明确提出了以下5种禁止行为:
1. 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2.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3. 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4. 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5. 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也就是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养殖场已是被明确禁止的行为,不存在任何打折扣、搞变通的空间。广大养殖从业者对此可一定要慎重了,因为这种对永久基本农田的极严格保护可不是新疆一地所有,在很多省区市都一样。
【征地中的3份主要公告至少要在这里可见】
到哪里看公告,这看似不是个问题,然而在征地实践中却着实难倒了许多被征地农民。还没看见公告的具体内容,就已经进入实施阶段了,或者提出意见、要求听证的期限就已经过了,这都是常有的事情。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范围内”这一表述仍不够具体明确。
对此,新疆的《办法》在第31条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至少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务公开栏发布。
这就有了一个非常清楚的具体公示位置——村务公开栏。农民朋友没事儿在村里溜达时就要多过去看上两眼,这是有必要养成的良好习惯。
总有些人抱怨,政府的征收公告、通知总是贴在不容易看见的地方,但光抱怨是没有用的,大家伙还是要努力争取先看到它再说。
【明确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征地行为实施督察】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4条中规定,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省一级政府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情况,耕地保护情况等进行督察。这就涵盖了征地补偿安置、乱占耕地建房查处等最主要的职责履行问题。
新疆的《办法》在第49条中进一步明确“土地征收情况”属于督察范围。其第52条中规定,对未依法实施土地征收、违法用地情节严重,或者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暂停办理该地区新增建设用地手续。
这一新规提示广大农民朋友,在面临“以租代征”“未批先建”“批少占多”“为规避征地审批而拆分报批”等土地违法情形时,还是要有效运用申请土地违法查处,向恰当层级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举报这一途径。
当然,这种举报可能会被作为信访事项搁置而没什么效果,但大家要清楚这种习惯性做法并不合法,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被征地农民完全有进一步推动查处程序的机会。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农民朋友的是,新疆《办法》中提及的“三份主要公告”对被征地农民熟悉、掌握整个征地程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农民首先要对这三份公告重视起来,做到及时看到这些公告,将其拍照留存并咨询律师。同时,要能够在意识中分清这三份公告所处的不同阶段,即征地预公告标志着征地行为的正式开启,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意味着事关补偿安置问题的协商、博弈进入白热化,而最后一个征收土地公告则反映出已有90%以上的户完成签约,征地补偿权利救济进入尾声。
换言之,大家一定要在征地预公告发布后就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时时机尚可,到了征收土地公告那就有些来不及了。把这个弄明白了,对大家做到及时依法维权尤为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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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价,法定下限是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集体土地按省级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空白协议不能签:金额、安置房位置、过渡费标准由对方填什么就是什么,事后无法证明当初谈的数;签了字却拿不到原件的同样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