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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0年8月12日和1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相继更新了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同时发布了省内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汇总表。广大被征地农民可直接登录上述两省的省政府网站进行查询,即可获知具体到县(区)一级每亩农用地的最低补偿标准。
实践中,仍有一些被征地农民对新修订《土地管理法》施行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变化存在疑问。
下面,在明律师将旧法第47条和新法第48条的内容对比如下,让大家一目了然:

甘肃省、山西省发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新标准
在明律师依据最新发布的甘肃省、山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强调以下4点:
其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即上述两省最新发布的通知中所附“汇总表”中的内容,彻底取代了“统一年产值倍数”的旧标准。大家不要再对15倍、30倍这些倍数标准念念不忘了。
其二,征收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一般占比为4:6。这一标准不包括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的标准。
其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所计算得出的补偿数额不应低于原有统一年产值倍数的计算数额,否则既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本意,也不符合区片综合地价的形成原理。
其四,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一般参照执行表中所列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即农村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土地使用权基价”也以此为计算依据。但若涉案集体建设用地已划入城市规划区,则可能要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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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张作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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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