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招收广弘城、春雨梧桐、山南印象、西湖春天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2、淮师附小山南校区(含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三、第十四小学):招收金域蓝湾、鼎元世家、恒大绿洲、万茂城、书香雅苑、中央美域、东方蓝海(舜耕华府、舜耕樾府)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3、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五小学:招收岭秀山南、半山家园、南山里、舜山名邸、安粮·淮安府、国宾府、御香山、拓基广场、壹品山南、中铁南山院、金地滟澜山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4、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招收金融世家、中至信壹号院、观湖名居、钻石星座、中电科八号院、海德公馆、金融广场、舜耕学府、碧桂园、南山名邸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5、洞山中学泉山湖校区(小学部):招收泉山湖、晟地绿园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6、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招收志高壹代城、金山花园、一品麓苑、中南漫悦湾、山南壹号、富力公馆、东昌庭院、春风南岸、绿城明月山南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7、安徽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小学部):招收龙成奥韵、英伦联邦、艺山南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8、安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招收安理家园、安徽理工大学教职工子女及第三代。
9、三和中心小学:招收土楼村、舜耕村、洞山村、岭南村、王圩村、姚皋村、徐马村、徐洼村、农民新村安置小区香樟苑一期至四期居民子女。
10、玉兰小学:招收大郢村、横塘村、西瓦村、三和村、四店村、农民新村安置小区香樟苑五期和玫瑰苑、玉兰苑居民子女。
11、淮南子学校(小学部):暂停招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法律分析:
1、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
招收广弘城、春雨梧桐、山南印象、西湖春天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2、淮师附小山南校区(含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三、第十四小学):
招收金域蓝湾、鼎元世家、恒大绿洲、万茂城、书香雅苑、中央美域、东方蓝海(舜耕华府、舜耕樾府)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3、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五小学:
招收岭秀山南、半山家园、南山里、舜山名邸、安粮·淮安府、国宾府、御香山、拓基广场、壹品山南、中铁南山院、金地滟澜山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4、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
招收金融世家、中至信壹号院、观湖名居、钻石星座、中电科八号院、海德公馆、金融广场、舜耕学府、碧桂园、南山名邸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5、洞山中学泉山湖校区(小学部):
招收泉山湖、晟地绿园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6、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
招收志高壹代城、金山花园、一品麓苑、中南漫悦湾、山南壹号、富力公馆、东昌庭院、春风南岸、绿城明月山南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7、安徽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小学部):
招收龙成奥韵、英伦联邦、艺山南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8、安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招收安理家园、安徽理工大学教职工子女及第三代。
9、三和中心小学:
招收土楼村、舜耕村、洞山村、岭南村、王圩村、姚皋村、徐马村、徐洼村、农民新村安置小区香樟苑一期至四期居民子女。
10、玉兰小学:
招收大郢村、横塘村、西瓦村、三和村、四店村、农民新村安置小区香樟苑五期和玫瑰苑、玉兰苑居民子女。
11、淮南子学校(小学部):
暂停招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律师分析:
1、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
招收广弘城、春雨梧桐、山南印象、西湖春天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2、淮师附小山南校区(含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三、第十四小学):
招收金域蓝湾、鼎元世家、恒大绿洲、万茂城、书香雅苑、中央美域、东方蓝海(舜耕华府、舜耕樾府)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3、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五小学:
招收岭秀山南、半山家园、南山里、舜山名邸、安粮·淮安府、国宾府、御香山、拓基广场、壹品山南、中铁南山院、金地滟澜山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4、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
招收金融世家、中至信壹号院、观湖名居、钻石星座、中电科八号院、海德公馆、金融广场、舜耕学府、碧桂园、南山名邸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5、洞山中学泉山湖校区(小学部):
招收泉山湖、晟地绿园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6、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
招收志高壹代城、金山花园、一品麓苑、中南漫悦湾、山南壹号、富力公馆、东昌庭院、春风南岸、绿城明月山南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7、安徽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小学部):
招收龙成奥韵、英伦联邦、艺山南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8、安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招收安理家园、安徽理工大学教职工子女及第三代。
9、三和中心小学:
招收土楼村、舜耕村、洞山村、岭南村、王圩村、姚皋村、徐马村、徐洼村、农民新村安置小区香樟苑一期至四期居民子女。
10、玉兰小学:
招收大郢村、横塘村、西瓦村、三和村、四店村、农民新村安置小区香樟苑五期和玫瑰苑、玉兰苑居民子女。
11、淮南子学校(小学部):
暂停招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法律分析:
小学学区划分:
(1) 经二路、金陵地区小学,经二路小学:
宝成线以东,红旗路以西,陇海线以南, 渭河以北。
金陵小学:
汉中路以东,金陵河以西,陇海线以南,渭 河以北。
新民路小学:
红旗路以东,汉中路以西,陇海线以南, 渭河以北。
(2) 姜谭路地区小学宝电子校:
姜谭高中、钢管研究院以东以及电厂社区、清姜桥以东川陕路北段(含凯越欧洲城小区、水岸丽园小区、春天里小区、城南人家小区、车辆厂西家属院和桑园堡村、厥湾村)。
孔家庄小学:
姜谭高中、钢管研究院以西,植物园路以 东以及所服务的行政村。
钢管厂子校:
植物园路以西,福谭路以东、宝氮家属区 以北及钢管厂社区。
宝氮子校:
福谭路以西及氮肥厂社区。
秦机子校:
秦机社区。
(3) 桥南地区小学:
滨河中学小学部:
滨河南路以南,火炬路以北,太白路(新世纪桥头)以东,渭滨区行政中心、市体育场以西。
航天小学:
渭滨区行政中心、市体育场以东,火炬路以南、公园南路及 184 医院路以东,96607 部队以西以及航天社区和原相家庄小学服务的行政村(含一城江山小区)。
龙山小学:
龙山雅居小区。
石鼓小学:
96607 部队以东,石嘴头村以西,宝光路以北,滨河路周边地区(含宝光社区、北兴三千城小区)以及 所服务的行政村。
党家村小学:
96607 部队以东,石嘴头村以西,宝光路以南以及所服务的行政村。
文理附属学校小学部:
宝鸡文理学院居民小区。
(4) 清姜地区小学:
东四路小学:
清姜东四路、西六路以南至神农广场、神农市场以北及长岭社区和宝成社区 8501 小区(含城市绿洲、清姜花园小区)。
清姜小学:
火炬路、太白路以南,公园南路及 184 医院路以西,东一路(含气象局)、西二路以北地区(含姜城村 户籍)。
凌云小学:
东二路周边及凌云社区、宝仪社区。
宝成小学:
清姜路以西,西二路以南、西四路以北(含 川陕路姜河一区、二区)及宝成社区所属区域。
烽火中学小学部:
烽火社区、八一社区。
宝桥小学:
清姜神农广场、神农市场以南(含南山明珠 小区)及宝桥社区、北照社区(含柳林居小区)。
(5) 其余小学:
益门中心小学、峪泉小学、太寅小学、范家庄小学和高 家村中学小学部、晁峪初中小学部学区为学校所在行政村及 周边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法律分析:
1、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
招收广弘城、春雨梧桐、山南印象、西湖春天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2、淮师附小山南校区(含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三、第十四小学):
招收金域蓝湾、鼎元世家、恒大绿洲、万茂城、书香雅苑、中央美域、东方蓝海(舜耕华府、舜耕樾府)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3、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五小学:
招收岭秀山南、半山家园、南山里、舜山名邸、安粮·淮安府、国宾府、御香山、拓基广场、壹品山南、中铁南山院、金地滟澜山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4、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
招收金融世家、中至信壹号院、观湖名居、钻石星座、中电科八号院、海德公馆、金融广场、舜耕学府、碧桂园、南山名邸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5、洞山中学泉山湖校区(小学部):
招收泉山湖、晟地绿园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6、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
招收志高壹代城、金山花园、一品麓苑、中南漫悦湾、山南壹号、富力公馆、东昌庭院、春风南岸、绿城明月山南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7、安徽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小学部):
招收龙成奥韵、英伦联邦、艺山南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8、安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招收安理家园、安徽理工大学教职工子女及第三代。
9、三和中心小学:
招收土楼村、舜耕村、洞山村、岭南村、王圩村、姚皋村、徐马村、徐洼村、农民新村安置小区香樟苑一期至四期居民子女。
10、玉兰小学:
招收大郢村、横塘村、西瓦村、三和村、四店村、农民新村安置小区香樟苑五期和玫瑰苑、玉兰苑居民子女。
11、淮南子学校(小学部):
暂停招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法律分析:
小学学区划分:
(1) 经二路、金陵地区小学,经二路小学:
宝成线以东,红旗路以西,陇海线以南, 渭河以北。
金陵小学:
汉中路以东,金陵河以西,陇海线以南,渭 河以北。
新民路小学:
红旗路以东,汉中路以西,陇海线以南, 渭河以北。
(2) 姜谭路地区小学宝电子校:
姜谭高中、钢管研究院以东以及电厂社区、清姜桥以东川陕路北段(含凯越欧洲城小区、水岸丽园小区、春天里小区、城南人家小区、车辆厂西家属院和桑园堡村、厥湾村)。
孔家庄小学:
姜谭高中、钢管研究院以西,植物园路以 东以及所服务的行政村。
钢管厂子校:
植物园路以西,福谭路以东、宝氮家属区 以北及钢管厂社区。
宝氮子校:
福谭路以西及氮肥厂社区。
秦机子校:
秦机社区。
(3) 桥南地区小学:
滨河中学小学部:
滨河南路以南,火炬路以北,太白路(新世纪桥头)以东,渭滨区行政中心、市体育场以西。
航天小学:
渭滨区行政中心、市体育场以东,火炬路以南、公园南路及 184 医院路以东,96607 部队以西以及航天社区和原相家庄小学服务的行政村(含一城江山小区)。
龙山小学:
龙山雅居小区。
石鼓小学:
96607 部队以东,石嘴头村以西,宝光路以北,滨河路周边地区(含宝光社区、北兴三千城小区)以及 所服务的行政村。
党家村小学:
96607 部队以东,石嘴头村以西,宝光路以南以及所服务的行政村。
文理附属学校小学部:
宝鸡文理学院居民小区。
(4) 清姜地区小学:
东四路小学:
清姜东四路、西六路以南至神农广场、神农市场以北及长岭社区和宝成社区 8501 小区(含城市绿洲、清姜花园小区)。
清姜小学:
火炬路、太白路以南,公园南路及 184 医院路以西,东一路(含气象局)、西二路以北地区(含姜城村 户籍)。
凌云小学:
东二路周边及凌云社区、宝仪社区。
宝成小学:
清姜路以西,西二路以南、西四路以北(含 川陕路姜河一区、二区)及宝成社区所属区域。
烽火中学小学部:
烽火社区、八一社区。
宝桥小学:
清姜神农广场、神农市场以南(含南山明珠 小区)及宝桥社区、北照社区(含柳林居小区)。
(5) 其余小学:
益门中心小学、峪泉小学、太寅小学、范家庄小学和高 家村中学小学部、晁峪初中小学部学区为学校所在行政村及 周边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1、宝鸡高新区农村拆迁最新消息
2、宝鸡高新区农村拆迁政策
3、宝鸡高新区农村拆迁补偿
4、宝鸡高新区2021年拆迁都有哪个村
5、宝鸡市高新区拆迁
6、新一轮拆迁名单宝鸡
7、宝鸡2021年拆迁村庄
8、宝鸡2021农村拆迁地区有哪些
9、新一轮拆迁名单宝鸡
10、宝鸡拆迁规划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宝鸡高新区农村拆迁,宝鸡市高新区学区划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宝鸡高新区农村拆迁,宝鸡市高新区学区划分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张海昊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和宅基地置换几种,您有权在政策范围内自主选择。国有土地上多选货币或换房,集体土地还可选另批宅基地。被拆迁人应算清每种方式的到账与风险,结合家庭需求决定,别被单一方案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