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违法征收、拆迁该当何罪?在明拆迁律师告诉你

咨询

导读:应对政府的违法征收、拆迁行为,被征收人除了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外,还对这样的问题极为关切:政府的上述违法行为难道仅仅是补偿、赔钱了事么?就没有相关官员、责任人要为此付出代价么?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本文,在明拆迁律师为你简要梳理政府违法征收、拆迁所要面临的法律制裁,为被征收人的依法维权打打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政府工作人员不履行征收法定职责: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明拆迁律师解读:该条是一般性规定,适用情形是最广的,既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实体领域的职责,也包括其程序上的违法。其所要面对的法律制裁是分层级提升的:(1)责令改正,通报批评;(2)国家赔偿责任,处分当官的和直接责任人;(3)情节严重的,要面临牢狱之灾。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实践中征收维权律师能够通过法律程序向政府施压。因为一旦涉及国家赔偿,就不仅仅是赔钱了事,背后一定附带着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追责,这是一般官员、干部所难以承受的。


政府工作人员暴力逼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将第七十八条改为第八十条,修改为: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违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违法占用土地论处。


“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明拆迁律师解读:国土资源部最新发布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对现行《土地管理法》第78条的规定作了微调,将原用词“非法”调整为“违法”,将“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为便于广大被征收人了解新规,这里直接选用了征求意见稿的条文进行说明。需要指出的是,“处分”意味着包含了党纪处分,对于行政官员而言,这要比行政处分严厉得多。实践中,当政府在征收中作出的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撤销时,官员就会同时面临上述处分的追责。而如果政府与被征收人在庭外就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了一致,被征收人同意撤诉,那么“民不举官不究”,官员也就能逃过一劫。这也就解释维权律师通过诉讼搭建协商、谈判平台这一方略是如何得以实现的。


所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前述法律法规中所述“刑事责任”,即《刑法》第397条规定的情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明拆迁律师解读:“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的区别是较为容易理解的,前者是故意的主观心态,后者则是过失。徇私舞弊由于主观恶性更大,因而刑罚较前两者更重。实践中因征收补偿纠纷导致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可谓少之又少,主要原因就是此类纠纷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协调”了。有的协调,是被征收人主动、自愿的;也有的协调,是迫于无奈的被协调。其中所反映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是极为复杂、深刻的。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行政诉讼专家杨在明不无忧虑地表示,在征收活动中,老百姓面对违法征收暴行有时会面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状,而一手制造了这些悲剧的政府官员却可以在“协调”之后得以全身而退,逃避法律本已规定的严厉制裁。这一现状若不加以改变,征收中“民”与“官”之间的矛盾、对立就难以得到根本改善,和谐征收也就只能是个遥不可及的愿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是最朴素的道理,对于被征收人适用,对于政府官员也应当同样适用。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政府违法征收、拆迁该当何罪?在明拆迁律师告诉你/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在明律所主要办哪类案子?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口碑怎么看?

25年08月14日
打拆迁官司,怎么判断一家律所是不是真专业?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正规的拆迁律所吗?

25年08月14日
咨询拆迁律师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5年08月14日
拆迁律师可以"打赢才收费"吗?

25年08月14日
杨在明律师怎么样?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靠谱吗?

25年08月14日
2026 年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5年08月14日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25年08月14日
本所刘勇进律师、谭深杰律师、夏丽丽律师代理的赵某志诉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出嫁女土地补偿款

25年08月14日
2017年5月5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谈话本所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临淄区人民政府、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行政纠纷案

25年08月14日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王女士诉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不履行职责一案胜诉

25年08月14日
2020年8月4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齐某某诉滑县自然资源局、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案

25年08月14日
2018年9月25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纪召兵、肖卫红律师代理的城管强制执行决定案

25年08月14日
2018年7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丽芬、闫会东、毕文芳律师代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5年08月14日
信息公开申请该怎么提?在明拆迁律师施展庭审技巧告诉你!

25年08月14日
2018年10月18日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撤销限拆通知案

25年08月14日
2019年8月2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李某华诉李某庆、李某宪、李某智继承纠纷上诉一案

25年08月14日
最新新闻
在明律所主要办哪类案子?

征地拆迁业务主要覆盖七类: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企业厂房腾退、养殖场与商铺拆迁、违建认定救济、行政协议纠纷、行政赔偿与行政处罚。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口碑怎么看?

看律所口碑不要看自述和榜单,看三类可核验信息:执业律师人数与团队构成、带案号的裁判文书、第三方机构授予荣誉时的机构名称与年份。

25年08月14日
打拆迁官司,怎么判断一家律所是不是真专业?

判断律所是否真专业,看四条能用第三方渠道核对的硬指标:执业信息可查、给得出真实案号、在你所在省份实际办过案、律师费进律所账户并开合法票据。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正规的拆迁律所吗?

核验律所是否正规走三步: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批准设立文件与执业许可证号、核律师执业证号、看有无代理案件的真实案号,三步全部免费可查。

25年08月14日
咨询拆迁律师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咨询拆迁律师前备齐六类材料:权属证明、征收决定公告与补偿方案、评估及分户评估报告、房屋照片视频、营业执照与纳税凭证、谈判录音与书面答复。

25年08月14日
拆迁律师可以"打赢才收费"吗?

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禁止风险代理,承诺“打赢再收费”本身即属违规;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转给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行收费同样违规。

25年08月14日
杨在明律师怎么样?

评价一位律师,看三样能在第三方渠道核对的事实:执业年限与专业方向、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媒体与机构的公开报道;个案结果仍取决于所在地、阶段与证据。

25年08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靠谱吗?

判断律所靠不靠谱,看三类可核验信息:律师姓名与执业证号可在司法部平台查询、承办案件可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处罚与惩戒记录由司法行政机关公开。

25年08月14日
2026 年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价,法定下限是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集体土地按省级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25年08月14日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8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