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报虚假,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咨询
刘育初律师

刘育初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执业至今办理了上百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善于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分析处理疑难案件,实质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房报虚假,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拆迁造假如何举报

一、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一般构成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诈骗罪的构成与适用

1. 诈骗罪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 拆迁场景中的构成要件:

- 欺骗行为:行为人通过伪造户籍信息、隐瞒住房情况等虚假手段,使负责安置的部门产生错误认识。例如,伪造家庭人口数量和居住状况等证明材料,向政府安置部门虚假申报,成功获取安置房。

- 财产损失:拆迁方因错误认识而分配安置房,导致公共财产损失。

- 因果关系:欺骗行为与财产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

-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自身不符合安置条件,仍积极追求非法占有安置房的结果。

3. 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一般3000元至1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一般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一般5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原因

1.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要求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

2. 拆迁场景的排除:

- 合同性质:拆迁安置协议虽具有合同形式,但其核心是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对特定群体的补偿行为,而非平等主体间的民事交易。

- 行为本质:骗取安置房的行为主要针对行政机关的安置程序,而非利用合同条款骗取财物。

- 法律适用: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原则,合同诈骗罪不适用于此类行政补偿场景。

三、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分

1. 贪污罪:

- 构成要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

- 场景限制:仅适用于负责安置房分配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如安置办工作人员编造虚假信息非法占有安置房。

- 量刑差异: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如数额特别巨大可处死刑)与诈骗罪不同,且主体身份是关键区分点。

2.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 构成要件:行为人在骗取安置房过程中,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印章。

- 数罪并罚:若同时满足诈骗罪和伪造证件罪的构成要件,可能面临数罪并罚。

四、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

1. 认罪态度: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 退赃退赔:积极退还非法占有的安置房或补偿差价,取得被害人谅解,可能获得从宽处理。

3. 其他情节:如立功表现、坦白等,也会影响最终量刑。

二、低保户拆迁名下有两套房产会被取消吗

低保户名下有两套房产可能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具体来说,低保户被取消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低保户名下的两套房产价值较高,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超出了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那么低保资格可能会被取消。这是因为低保制度旨在帮助那些生活困难的家庭,而拥有高价值房产的家庭显然不符合这一条件。

2. 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或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低保资格被取消。虽然名下拥有两套房产并不直接等同于提供虚假证明,但如果在申请低保时未如实申报房产情况,一旦被发现,也会面临被取消低保资格的风险。

低保户名下拥有两套房产可能会对其低保资格产生影响。具体是否会被取消低保资格,还需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以及申请过程中的诚信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建议低保户在申请和享受低保待遇时,务必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和收入情况,以避免因不符合条件而被取消资格。

三、收房子是什么套路

收房子可能涉及的套路主要包括虚假宣传、合同欺诈、非法手段逼迁以及违规操作等。以下是对这些套路的详细分析:

1)虚假宣传

1. 表现: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在销售房屋时,可能会夸大房屋的优点,隐瞒或虚构房屋的缺陷,或者对房屋周边的配套设施、未来规划等进行不实宣传,以吸引购房者购买。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3. 分析: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应仔细核实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或咨询相关部门,以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误导。

2)合同欺诈

1. 表现: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可能会利用购房者对合同条款的不了解,设置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或者故意隐瞒合同中的重要信息,以达到欺诈的目的。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虽已废止,但相关精神在民法典中得以延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分析: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房屋交付、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非法手段逼迁

1. 表现:在房屋征收或拆迁过程中,一些征收方或拆迁方可能会采取断水、断电、断路等非法手段逼迫被征收人或被拆迁人搬迁。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3. 分析:被征收人或被拆迁人在面对非法手段逼迁时,应保持冷静,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同时,也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违规操作

1. 表现:在房屋交易或征收过程中,一些开发商、中介机构或征收方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行违规操作。

2. 法律依据:违规操作可能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具体需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判断。

3. 分析:购房者、被征收人或被拆迁人在面对违规操作时,应增强法律意识,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如发现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用自己的户口帮别人报建建房子有什么害处

用自己的户口帮别人报建建房子可能会存在以下害处:

1)法律责任风险

虽然非亲属户口挂靠不产生直接法律问题,户主无需对挂靠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在报建过程中存在欺诈、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作为户口的持有人,可能会因此卷入法律纠纷,甚至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拆迁补偿争议

如果所报建的房子未来面临拆迁,那么拆迁补偿的归属可能会成为争议焦点。因为户口是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之一,所以用自己的户口帮别人报建房子,可能会导致自己在拆迁补偿方面遭受损失或者陷入纠纷。

3)户口迁移困难

如果未来需要将户口从该房子迁出,可能会面临困难。特别是当挂靠人员不配合迁移时,户主可能会陷入被动局面,甚至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户口迁移问题。这不仅会耗费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

用自己的户口帮别人报建建房子存在诸多潜在风险。因此,建议谨慎对待此类请求,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果确实需要帮助他人报建房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合法、安全的方式进行操作。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房报虚假房产证怎么办

#拆迁房报虚假房产证

#政府拆迁房子补偿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买拆迁房有哪些风险

#拆迁房交易合同

#房屋拆迁找哪个部门投诉

#拆迁房维修基金费怎么算的

#拆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税吗

#拆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拆迁弄虚作假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拆迁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处理

#虚报拆迁款

#弄虚作假骗取拆迁房后果

#虚报拆迁户数

#拆迁造假会构成犯罪吗

#拆迁作假后果

#拆迁虚报人口犯什么法吗

#拆迁造假如何举报

#虚报拆迁面积骗取国家补贴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房报虚假,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拆迁造假如何举报”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低保户拆迁名下有两套房产会被取消吗,收房子是什么套路

内容审核:刘育初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房报虚假,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补偿算诈骗罪吗,拆迁补偿属于什么案件

26年01月09日
搞房子骗拆迁款怎么处理,不是本村村民买了房子拆迁款构成什么罪

26年01月09日
骗取拆迁房案例大全图,住房公积金怎么截图有名字

26年01月09日
武威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不构成诈骗罪的两起拆迁补偿案件

26年01月09日
拆迁补偿的诈骗,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26年01月09日
武威最新拆迁补偿,不构成诈骗罪的两起拆迁补偿案件

26年01月09日
骗取征地拆迁补偿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条例中关于补偿的规定,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诈骗罪

26年01月09日
如何举报诈骗国家拆迁补偿,拆迁低于补偿标准构成诈骗罪吗,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在哪举报

26年01月09日
拆迁赔偿定为诈骗罪,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26年01月09日
假合同冒领他人拆迁补偿款,征地补偿款被老人冒领,构成自然人诈骗罪吗

26年01月09日
涉及继承房屋拆迁,继承诉讼过程中,拆迁办房屋如何处理

26年01月09日
农村拆迁不签字行吗,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不签字有什么后果

26年01月09日
厂房拆迁律师厂房拆迁过程中消防通道的面积算在补偿内吗,拆迁消防设施赔偿

26年01月09日
集体土地征收的现状,征地过程中的现状调查规定,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26年01月09日
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机构如何选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

26年01月09日
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怎么谈赔偿,农村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26年01月09日
拆迁过程中房子倒塌,如果政府拆迁 老房子年久倒塌还能赔偿吗

26年01月09日
非户主在征地过程中是否有权反对征收,征地非农业户口怎么安置

26年01月09日
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会采取哪些措施,拆迁方的惯用套路

26年01月09日
利用拆迁房诈骗,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26年01月09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9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9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9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9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9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9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9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