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体土地征收决定不服,村民对村委会作出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咨询
张艳艳律师

张艳艳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保险领域

擅长征地拆迁和保险诉讼业务。多次在征地拆迁领域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深得当事人信赖。2019年9月份所在团队入选“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律师库名单”,为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减损上百万元。

对集体土地征收决定不服,村民对村委会作出的决定不服怎么办,集体土地征收达不成协议

一、村民对村委会作出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当村民对村委会作出的决定不服时,他们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下是一些关键措施,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做法:

1)申请撤销或变更决定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 具体做法:

- 如果村民认为村委会的决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决定。

2)通过行政途径维权

1. 向乡镇政府申请责令改正:

- 若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其改正。

- 村民可向乡镇政府反映情况,请求其责令村委会改正不当决定。

2. 举报违法行为:

- 村民如发现村干部有违法行为,可向乡镇纪检部门或县监察局实名举报,并提供确凿证据。

3)其他辅助途径

1. 协商与反映:

- 村民可首先尝试与村干部或村民委员会进行平和沟通,表达不满和诉求,寻求解决方案。

- 若直接沟通无果,可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书面反映问题,请求调查处理。

2. 申请村务公开与监督:

- 村民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公开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如决策过程、资金使用情况等,以确保决策透明。

- 可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问题,要求其监督和审查村干部的决定。

3. 寻求政府帮助与调解:

- 村民可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介入处理。

- 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温和方式。

4. 媒体曝光:

-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村民可通过权威媒体披露村干部的违法情况,引起社会关注,推动问题解决。

4)注意事项

1. 收集证据:

- 在采取任何行动前,村民应收集充分证据,如决策文件、沟通记录等,以证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2. 依法维权:

- 村民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及时行动:

- 一旦发现权益受损,村民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提出异议、申请公开或诉诸法律等,以免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

村民在面对村委会作出的不利决定时,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及其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权利义务也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

二、关于村民请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纠纷法院应否受理的请求的答复

关于村民请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纠纷法院应否受理的问题,总体上,法院是会受理此类纠纷的,但具体是否受理还需根据纠纷的性质、相关证据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来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院受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中,明确包括了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情况。这意味着,如果村民对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决定不服,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来说,该法条第五项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为村民请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纠纷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明确规定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该解释第六项指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法院在处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时的受理范围,为村民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法律保障。

二、法院受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具体条件

1. 原告资格

原告必须是与征地补偿款分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例如,被征地的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认为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有权提起诉讼。

2. 明确的被告

原告需要明确指出具体的被告,通常是负责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政府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这有助于法院明确诉讼对象,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3. 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原告需要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如要求重新分配征地补偿款、确认分配方案无效等,并说明提起诉讼的事实和理由。这有助于法院了解诉讼的具体内容,作出公正的裁决。

4.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通常属于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确保了诉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法院不予受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特殊情形

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是因为土地补偿费的数额分配通常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事务,应由其自行决定。

2. 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情况

如果当事人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能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这有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3. 未经行政程序处理前的单纯补偿标准争议

对于单纯的补偿标准争议(如青苗补偿费标准),在未经行政程序处理前,一般不属于人民法院的直接受案范围。这是因为补偿标准的确定通常涉及行政机关的裁量权,应先通过行政程序进行协调和裁决。

三、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受案范围与不予受理情形

1. 明确可诉情形: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若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诉讼,此类案件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 不予受理的情形:土地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办理的土地权属登记行为,土地权利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除非登记内容与有关文书内容不一致。

二、诉讼主体与被告资格

1. 村民起诉权: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时,过半数的村民可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过半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仍享有此权利。

2. 土地使用权人起诉权:土地使用权人或实际使用人对涉及其使用或实际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3. 被告确定:根据不同行政行为,被告可能是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储备机构所隶属的土地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机关。

三、复议与诉讼程序

1. 复议前置与直接起诉:对于土地确权决定等案件,需先经复议再提起诉讼;而对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土地权利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起诉期限与公告送达: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决定以公告方式送达时,起诉期限自公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土地征收补偿问题

1. 补偿安置争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若未对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且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需扣除已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2. 补偿款分配争议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最高法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制定的具体规定。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

1)受理范围

1. 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诉讼,这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 特定情况下,如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起诉时,过半数的村民可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3. 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对涉及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也可以提起诉讼。

2)被告确定

1. 土地储备机构所作行为侵犯土地权利时,以土地管理部门为被告。

2. 对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确权决定不服,经复议后起诉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3)其他相关规定

1.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侵犯土地权利时,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2. 土地权属登记在生效裁判中作为定案证据,利害关系人对该登记行为不服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3. 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决定以公告方式送达的,起诉期限自公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特殊情形处理

1. 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2. 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按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

3.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土地权利人可请求依照物权法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4. 审理土地行政案件中,经当事人同意协调的期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5)执行相关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需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征收土地方案已批准、已实施征地行为、已安置补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也规范了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和审理程序,对于维护农村集体土地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对集体土地征收决定不服向哪个部门投诉

#对集体土地征收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对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解决方式及途径

#对集体土地征收批准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5〕6号

#对集体土地征收评估报告不服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法律依据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安置条例

#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全文

#对集体土地征收决定不服怎么办

#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不服

#对集体土地征收决定行政诉讼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集体土地征收决定谁作出

#征收集体土地村民可以不同意

#集体土地征收纠纷处理

#集体土地征用 可以不同意吗

#集体土地征收达不成协议

#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不服可以起诉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集体土地征收决定不服,村民对村委会作出的决定不服怎么办,集体土地征收达不成协议”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关于村民请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纠纷法院应否受理的请求的答复,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使用

内容审核:张艳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对集体土地征收决定不服,村民对村委会作出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集体土地直接上市,大集体房产证怎么过户

26年01月14日
集体土地的房屋能否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26年01月14日
集体土地租平房,农村的集体土地可以租赁吗,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价格

26年01月14日
未分到户的集体土地,农村户口第二轮土地承包没分着土地咋办

26年01月14日
村集体土地能建房,可以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吗,村集体土地建房规定

26年01月14日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补偿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吗

26年01月14日
集体土地房产更名,集体土地房屋房产证可以过户吗,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什么手续多少钱

26年01月14日
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过户,集体土地房屋房产证可以过户吗,集体土地房过户怎么交税

26年01月14日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时有补偿吗

26年01月14日
我们村有块集体土地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能拥有全村土地吗

26年01月14日
村利用集体土地开发,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26年01月14日
村委会办公室动迁补偿多少钱,遇到这种“拆迁”,要当心!

26年01月14日
村委出租集体土地法律,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26年01月14日
个人非法转包集体土地,村委会没有经过村民本人同意私自流转土地是违法行为吗

26年01月14日
村委会征地协议书,村委会征用土地协议

26年01月14日
集体土地村委只有经营,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26年01月14日
村民集体土地卖了有效吗,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26年01月14日
村委会拍卖集体土地,村委会可以卖村的集体土地吗

26年01月14日
征地补偿标准提留给村委会百分之三十,征地补偿款村委会提留多少

26年01月14日
集体土地村委收回,民法典上规定村委会有权收回集体承包地吗,村委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程序

26年01月14日
最新新闻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能问出什么,问不出什么 摘要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26年01月14日
北京拆迁律师咨询为什么找专办团队,北京在明律所的四条理由 摘要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26年01月14日
北京律师拆迁咨询:第一次问律师,问什么才不白问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26年01月14日
遇到违法强拆正确维权方法:程序、期限和能要的赔偿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26年01月14日
遇到强拆保留哪些证据,这七样当晚就得拍下来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26年01月14日
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区别在哪,三条线一对就清楚,维权途径也分两套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26年01月14日
政府强制拆房子怎么办?先弄清这一步合不合法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26年01月14日
北京在明律所官方电话只有一个,接到陌生号码要多问一句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26年01月14日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优势:一间只做征地拆迁的所,凭什么被记住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26年01月1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这四件事您自己就能查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26年01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