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浩律师自2016年进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后一直从事拆迁业务实务工作,迄今9年,目前为律所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从业期间承办征地拆迁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集体案件和对接企业拆迁谈判。殷律师熟知各地的拆迁惯用手段和政策,乐于钻研学术,随机应变能力强,善于实质化解纠纷。
关于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建设预留地的规定,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1)建设预留地的性质与用途1. 预留地的性质:建设预留地通常是指在土地征收或规划中,为特定目的(如未来发展、公共设施建设等)而预留的土地。其性质可能原为农用地或其他类型用地,但需根据规划转为建设用地或进行特定建设。
2. 用途转变:若预留地原为农用地,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转为建设用地。此过程涉及土地性质的转变,是建设预留地得以合法用于建设的前提。
2)建设预留地的使用条件1. 符合规划要求:建设预留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需提交使用土地的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建设项目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
2. 取得合法手续:在预留地上进行建设活动,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用地和建设手续。这是确保建设活动合法性的基础。
3)建设预留地建厂的相关规定1. 可以建厂的情况:
- 完成农用地转用审批,转为建设用地。
-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2. 不可以建厂的情况:
- 若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擅自将农用地用于建设,将构成非法占用土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将面临责令退还、拆除、罚款等处罚。
- 即使土地性质已转为建设用地,但若不符合规划要求或未取得合法手续,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也将面临责令停止建设、罚款、拆除等处罚。
4)综合建议在使用建设预留地进行建设活动前,应详细了解土地性质、审批手续、规划要求等法律规定,确保所有环节均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避免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建设预留地的规定主要涉及预留地的性质转变、使用条件以及具体建厂的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设活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不包括宅基地。以下是详细分析: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定义与范围1. 定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这类土地主要用于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
2. 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的企业用地,以及过去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所用的土地。同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2)宅基地的性质与归属1. 性质: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个子类别,它是专门用于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的土地。
2. 归属: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并不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而是作为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单独列出。
3)法律依据与区分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用途进行了明确分类,其中建设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等,但并未将宅基地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范畴。
2. 区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宅基地则专门用于农村居民的住宅建设。两者在性质、用途和权利上均存在明显差异。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不包括宅基地。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个独立子类别,专门用于农村居民的住宅建设,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性质、用途和权利上均有明确区分。
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拨用主要涉及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1)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和批准流程1. 使用权的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式包括:
- 乡镇企业用地,需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申请农民宅基地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 使用权的流转: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乡(镇)企业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的土地、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住宅用地的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即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文章摘要:
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拨用涉及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明确规定。1、使用权:包括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需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2、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3、住宅用地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农用地的还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能否报集体建设用地的问题,需要从土地用途管制、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条件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目的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土地用途管制与集体建设用地1.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这表明,土地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进行。
2.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使用。但这一条款并未直接说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可以报建。
2)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与意义1. 城镇开发边界的定义: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它划定了城市集中连片开发建设地区的边界,是控制城市无序蔓延的重要措施。
2.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土地用途: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开发建设,包括住宅、公共设施、工矿用地等。这些土地大多需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3)综合分析与结论1. 集体建设用地与城镇开发边界的关系:虽然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经营性用途,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开发建设,且大多需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因此,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直接报集体建设用地可能并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城镇发展规划。
2. 法律依据的缺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未直接规定城镇开发边界内是否可以报集体建设用地。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来确定。
3. 建议与咨询:如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议咨询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同时,也需要考虑土地用途转换、征收补偿等相关法律问题。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能否报集体建设用地,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它涉及到土地用途管制、城镇发展规划以及具体的政策规定等多个方面。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建议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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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么,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拨用给谁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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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