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与征拆相关行政、民事交叉业务;善于从不同角度出发,结合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处理疑难案件,从实质上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或征用不动产或动产,并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核心要点1. 补偿协议: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需依照本条例规定,就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2. 补偿内容:
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3. 房屋价值评估:
第十九条: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价值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 补偿方式选择: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5. 征收程序:虽然未直接在法律条文中明确,但通常包括项目征收立项、前期调查摸底、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公布调查情况、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意见等步骤。
总结:国家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主要通过上述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保障,确保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解决的政策主要涉及棚户区的定义、改造目的、补偿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以下是对这些问题的详细解答:
1)棚户区的定义与改造目的1. 棚户区的定义: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2. 改造目的: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其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同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2)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1.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
- 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
- 补偿内容: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等;产权置换则是以赔偿房屋的形式,如安置房、回迁房等,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若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且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2. 国有土地上的拆迁补偿:
- 补偿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补偿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
3)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和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明确了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情形,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的解决政策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棚户区的定义与改造目的、补偿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这些政策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住建部关于棚改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棚改范围和安置方式1. 棚改范围: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居民安置住房筹建(新建、购买、货币补偿等)工程和原居民住房改建(扩建、翻建)工程。同时,也规定了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2. 安置方式: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主要有政府组织购买、政府集中采购和直接货币补偿三种,安置方式按照自愿的原则由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
2)棚改优惠政策为了推进棚户区改造,政府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土地、财政、税费等方面。
1. 土地政策:对于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土地可以净地出让方式供地,且土地出让收益将专项用于支付相关费用。同时,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商服用地则实行租赁供地。
2. 财政政策:政府将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并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对于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政府将按一定比例返还土地出让金作为补贴。
3. 税费政策:对于棚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予以全免或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也将按下限收取。还涉及相关税种的优惠和补贴政策。
3)配套设施建设政府还将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的配套管网建设,确保配套设施完善。对于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相关设施也需同步建设。
住建部关于棚改的最新政策涵盖了棚改范围、安置方式、优惠政策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旨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拆迁及棚户区改造的契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拆迁户契税减免1. 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房屋的,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则应按适用税率征税。拆迁补偿款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补偿价款、搬迁补助、搬迁奖励以及临时安置补助等。
2. 如果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2)棚户区改造契税减免对于棚户区改造,如果居民因棚户区改造而重新购置房屋,也有可能享受到契税的减免。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改造项目而异,但通常会根据改造政策和居民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契税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相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因此,拆迁及棚户区改造的契税减免政策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具体减免幅度和条件需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
拆迁及棚户区改造的契税减免政策旨在减轻居民的负担,促进城市更新和改造。但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项目而异,建议居民在享受政策前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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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解决的政策,住建部关于棚改最新政策
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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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律所靠不靠谱,看三类可核验信息:律师姓名与执业证号可在司法部平台查询、承办案件可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处罚与惩戒记录由司法行政机关公开。
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价,法定下限是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集体土地按省级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