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房地产合同、城镇拆迁、水域占用、政府谈判等民商行政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工程结算已经上报,在符合特定法律条件和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修改的。但一般情况下,结算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依约履行。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1)可以修改工程结算的情形及法律依据1. 存在重大误解: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一方对结算的关键内容(如工程量、价款计算方式)有重大误解,且该误解导致结算结果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该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原结算并重新结算。
2. 显失公平:
-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一方利用对方处于不利境地或缺乏判断能力,导致结算结果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同样有权请求撤销原结算并重新进行。
3. 欺诈、胁迫: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条分别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受欺诈方和受胁迫方均有权请求撤销因欺诈或胁迫而订立的结算协议,并重新进行结算。
4. 发现新证据:
- 若在工程结算后发现新的、足以影响原结算结果准确性的证据(如未记录的额外工程量、工程变更文件等),当事人可基于这些新证据要求重新结算。
5. 原结算依据变更:
- 当工程结算所依赖的合同条款、计价标准等发生实质性变更时,双方应根据新的依据重新确定工程价款。
2)一般不能修改工程结算的情形及注意事项1. 结算协议明确约定不可重新结算:
- 如果双方在结算协议中明确约定该结算为最终结算,且不得再提出异议或要求重新结算,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则一般不能重新结算。
2. 已过撤销权行使期限:
- 对于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重新结算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若超过期限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不能再以这些理由要求重新结算。
3)实际操作建议-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双方应秉持诚信原则,仔细核对结算内容,确保无误后再签订结算协议。
- 如发现可能存在上述可重新结算的情形,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请求。
- 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在结算协议中明确约定结算的最终性和不可再生性,但同时保留因特定原因(如新证据出现)而重新结算的条款。
对于小事故私了没有协议没有证据一个月后对方反悔讹诈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
1)应对反悔与讹诈1. 报警处理:若对方在私了后反悔并进行讹诈,首先应及时报警,请警察到场处理。警方会根据现场情况、当事人陈述及可能存在的证据进行初步调查,并对讹诈行为进行相应处理。若事实清楚,警察会对讹诈者进行处罚。
2. 保留证据:在交通事故发生及后续与对方商谈过程中,应尽可能搜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通话录音、短信记录等,以证明客观事实的真实存在。这些证据在后续处理中将起到关键作用。
3. 法律途径解决:若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以让对方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法院调查,提供相应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私了协议的效力与后续处理1. 私了协议的效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私了后达成的赔偿协议,若双方均系自愿且内容合法,则具有法律效力。但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或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则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协议。
2. 反悔的处理:若对方在私了后反悔,且不存在可撤销协议的情形,则原赔偿协议仍然有效。此时,对方若要求重新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但若双方能就新的赔偿方案达成一致,则可签订新的协议并履行。
3. 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因此,若对方在私了后长时间未提起诉讼,且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则其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3)公安机关的介入与调解1. 请求公安机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因此,在对方反悔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调解。
2. 公安机关的调解程序: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立案处理。随后,公安机关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尽可能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在认定责任的基础上,公安机关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若调解失败,则告知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3. 调解书的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则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小事故私了没有协议没有证据一个月后对方反悔讹诈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处理、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并可根据情况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调解。同时,也应注意私了协议的效力及诉讼时效等相关法律规定。
#深圳拆迁赔偿怎么算的详细
#深圳拆迁赔偿标准一览表
#深圳小产权房拆迁有赔偿吗
#深圳拆迁赔偿标准2025年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新规定2025标准
#深圳市配电房拆迁补偿标准
#深圳市宝安区拆迁补偿标准
#小产权房子拆迁有赔偿款吗
#强拆迁赔偿最高法院规定
#拆迁赔偿标准一览表
#深圳拆迁赔偿怎么算的啊
#深圳拆迁赔偿比例
#深圳拆迁赔偿标准2020
#深圳拆迁房屋赔偿标准1:1.13
#2021年深圳拆迁补偿新政出台
#深圳拆迁赔偿多少
#深圳拆迁赔偿方案
#深圳拆迁一般赔多少
#深圳 拆迁 赔偿
#深圳 拆迁补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拆迁赔偿怎么算的,工程结算已经上报 还能修改吗,深圳 拆迁 赔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小事故私了没有协议没有证据一个月对方反悔讹,
内容审核:赵昀腾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