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集体土地补偿,村民要求公开不涉及其个人征迁补偿款依据

咨询
仝永宽律师

仝永宽律师

主办律师 征收拆迁 环保关停 农村土地纠纷

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八年,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始终忠实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职责,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快速梳理出清晰脉络,精准把脉,用最正确思路、方法、程序,去解决当事人疑难法律问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精湛,而且学习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大连市集体土地补偿,村民要求公开不涉及其个人征迁补偿款依据,大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一、村民要求公开不涉及其个人征迁补偿款依据

村民有权要求公开不涉及其个人征迁补偿款的依据,但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且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村民有权要求公开征迁补偿款依据的法律依据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

- 法规原文: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解读: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房屋征收部门有义务将分户补偿情况向被征收人公布,这体现了征收补偿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 法规原文: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解读:征迁补偿款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涉及公众利益,属于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因此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但需注意不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

- 法规原文: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 解读:征迁补偿款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显然涉及本村村民利益,且是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因此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二、公开征迁补偿款依据时需注意的问题

1. 保护个人隐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在公开征迁补偿款依据时,必须确保不泄露其他村民的个人隐私信息,如具体的补偿金额、家庭情况等。

2. 遵循法定程序:

- 村民在要求公开征迁补偿款依据时,应遵循法定程序,如通过正式渠道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而不是采取过激或非法的方式。

3. 区分公开内容:

- 公开的内容应限于不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如征迁补偿的政策依据、补偿标准、分配程序等。

-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具体补偿情况,应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行适当公开,如通过汇总数据、匿名处理等方式。

三、村民如何要求公开征迁补偿款依据

1. 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 村民可以联合或单独向房屋征收部门、村民委员会或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开征迁补偿款的依据。

2. 利用村务公开制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可以要求村民委员会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征迁补偿款的相关信息。

3. 寻求法律援助或投诉:

- 如果相关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拒绝公开或未及时公开征迁补偿款依据,村民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二、村集体收入不及时入账违反哪条规定呢

村集体收入不及时入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村集体作为经济组织,同样应遵守这一规定,及时将收入入账。

- 若村集体未按规定及时入账,将可能面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受到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应当及时公布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包括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村集体收入作为村民关心的重大事项,应当按时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 若村民委员会未按规定公开村集体收入情况,将违反村务公开制度,损害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村集体收入不及时入账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务公开的要求。因此,村集体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将收入入账,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村民监督。

三、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收费是多少

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收费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土地复垦费并非直接针对方案编制而收取,而是针对因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或在其无法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时缴纳的费用。以下是关于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的详细解释:

1)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复垦费的收取标准主要依据充填取土运距来确定:

1. 充填取土运距在50米以内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1.00至1.60元。

2. 充填取土运距在50至300米之间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1.50至2.80元。

3. 充填取土运距在300至2000米之间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2.00至4.40元。

2)土地复垦费的应用与管理

土地复垦费是专项用于土地复垦的费用,旨在确保受损土地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恢复。这笔费用由国土管理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并专门用于土地的复垦工作。任何因挖损、塌陷、压占等行为造成土地破坏的个人或单位,都有责任进行土地复垦或缴纳土地复垦费。

3)注意事项

1.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确保复垦土地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对于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以及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3. 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以保护农业用地和促进农业生产。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本身并不直接涉及收费问题,但相关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需要复垦时,可能会涉及土地复垦费的缴纳。具体收费标准依据充填取土运距来确定,并由国土管理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

四、开发商把商品房卖给政府政府弄成回迁房违法嘛

开发商把商品房卖给政府,政府再将其弄成回迁房的行为,是否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 土地征收与出让的合法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过程需履行一系列程序,包括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征收信息、听取意见、组织听证(如必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

- 土地出让也应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程序进行,且需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因此,如果政府征收土地及后续出让给开发商的过程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则这一环节是合法的。

2. 商品房转为回迁房的合法性

- 回迁房通常指政府因城市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对原居民进行拆迁后,提供的安置用房。商品房转为回迁房,实质上是政府将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使用。

- 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违反法律,但关键在于政府是否依法进行了征收、补偿和安置。如果政府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或未给予合理补偿,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 政府使用商品房作为回迁房时,还需确保该商品房的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且符合安置标准。

3. 相关法律的约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房地产的转让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完成投资开发等。如果商品房在转让给政府时未满足这些条件,则转让行为可能违法。

- 同时,政府作为公权力机关,其行为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

开发商把商品房卖给政府,政府再将其弄成回迁房的行为是否违法,取决于整个过程中的法律行为是否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征收、出让、转让及安置等各个环节均依法进行,则该行为是合法的;反之,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大连市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文件

#大连市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5年

#大连市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大连市集体土地补偿新规定

#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5〕6号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212号)

#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全文

#集体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大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办法

#大连市集体土地补偿政策

#大连市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文件

#大连市集体土地补偿办法

#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大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大连市农村土地补偿标准

#大连征地补偿文件

#大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大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土地征收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连市集体土地补偿,村民要求公开不涉及其个人征迁补偿款依据,大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村集体收入不及时入账违反哪条规定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收费是多少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大连市集体土地补偿,村民要求公开不涉及其个人征迁补偿款依据/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大连市最新拆迁补偿方案,大连市拆迁补偿标准

26年01月28日
大连市集体土地房屋,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若干规定,大连土地补偿标准

26年01月28日
大连朝阳拆迁 补偿标准,2023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

26年01月28日
大连市市内区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大连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是什么?

26年01月28日
大连市一类区拆迁补偿标准2025,大连动迁补偿标准2021

26年01月28日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2020年大连高新区规划图

26年01月28日
大连征地拆迁政策文件最新,审计服务是否要走政府采购

26年01月28日
大连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工业拆迁2025,大连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2021

26年01月28日
2021大连农村拆迁,东沟六村拆迁计划

26年01月28日
2020大连拆迁政策,国有证与集体证过户的区别

26年01月28日
房屋使用权拆迁赔偿标准,拥有房屋使用权拆迁怎么赔偿,使用权房子拆迁如何继承

26年01月28日
拆迁补偿款只有一部分,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26年01月28日
集体土地优先使用权,民法典集体用地优先使用权的规定

26年01月28日
广东集体土地转让条例,用地混合政策有哪些

26年01月28日
自有城市拆迁补偿面积,未拆迁使用权房同住人认定标准

26年01月28日
集体土地谁才有权使用呢,集体土地是归谁所有

26年01月28日
村集体土地能否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被抵押

26年01月28日
拆迁补偿款怎么给房子,拥有房屋使用权拆迁怎么赔偿

26年01月28日
申请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26年01月28日
拆迁房屋使用权,拥有使用权的房屋拆迁规定是什么?

26年01月28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28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28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28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28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28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28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28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2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2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2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