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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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理念。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大型征地等案件,为众多被征收人争取到了合理、合法的补偿,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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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的合法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首先,明确的是,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有权经营、管理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涉及到土地出让时,必须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1. 合法的土地出让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即村委会)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此过程需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非法的土地出让情形:

- 若村委会未经上述法定程序,擅自将村集体土地出让,则此行为违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严格禁止的,并可能构成犯罪。

- 若土地出让用于非农业建设,而未经依法批准,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除非符合特定的法律条件。

3. 法律责任:

- 村委会若非法出让土地,不仅出让行为无效,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没收违法所得。

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的合法性取决于是否遵循了法定的程序和规定。只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并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代表同意的出让行为,才是合法的。否则,任何擅自出让土地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并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村委会土地对外发包方案

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发包方案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分析如下:

1)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

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简单称为承包,其使用方式可以是租赁、合资、转让等。长期租赁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视为一种承包形式。

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长年限为70年,且原则上不能改变用地性质。在符合规划条件下,它可以用于商业、旅游和服务业等行业。

2)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发包的法律程序

1.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此类出让、出租行为同样需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发包的限制与责任

1. 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擅自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违反规定将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虽然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的约定。

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发包方案需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包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农村集体土地上原有厂房翻建厂房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集体土地上原有厂房翻建厂房,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说明:

1)农用地转用审批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 审批流程:

- 如果厂房翻建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首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审批流程可能涉及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准。

2)规划许可

1.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建设,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 申请流程:

- 在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后,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 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报至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其他相关手续

1. 环保审批:厂房翻建项目可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环评审批。

2. 立项审批:如果是新开工的厂房建设项目,还需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

3. 土地使用权:确保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集体土地,需经过村集体同意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注意事项

1. 遵守法律法规:在翻建厂房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 咨询当地部门:由于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差异,建议在翻建前咨询当地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了解具体的审批流程和要求。

农村集体土地上原有厂房翻建厂房,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规划许可、环保审批等相关手续,并确保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在翻建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当地部门以获取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四、土地租赁是哪个部门负责

土地租赁的管理部门主要依据土地的性质和用途来确定。一般来说,土地租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由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土地租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2. 其他类型土地租赁

- 对于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土地租赁,如国有土地的租赁,则主要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3. 特殊情况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政府征用土地,其程序和实施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

土地租赁的具体管理部门需根据土地的性质和用途来确定,主要涉及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以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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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村委会土地对外发包方案,农村集体土地上原有厂房翻建厂房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审核:李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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