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5年时间,长期接触处理各省市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案件,充分了解各省市的征地拆迁模式,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并以此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坚持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积极解决委托人面临的问题,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集体建设用地供应程序
集体建设用地供应程序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需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过程。以下是对该程序的详细解答:
1)申请与受理1.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需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2. 受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与审批1. 审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用地进行实地勘查,核实用地位置、面积、现状等情况,并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
2. 审批:经审查符合用地条件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编制供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供地方案应包括用地位置、面积、用途、供应方式、供应年限等内容。
3)公告与登记1. 公告: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在当地媒体或政府网站上发布供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供地方案的主要内容、申请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用地位置、面积等。
2. 登记: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与用地单位或个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集体建设用地供应程序是一个严谨、规范的过程,需要用地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确保用地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修正案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
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内容,国家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土地制度,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农民权益。草案中明确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的同等地位1. 入市条件相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使用标准、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及标准要求,并具备必要的开发建设条件后,即可入市。这与国有土地入市的条件是一致的。
2. 使用权交易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双方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用地供应、动工期限、使用期限、规划用途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这一规定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的要求相同。
3. 管理措施一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登记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这确保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管理上与国有土地保持一致。
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的同价同权1. 价格机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价格应由市场决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方式确定。这与国有土地的价格形成机制是一致的,确保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在价格上的平等。
2. 权益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使用土地期间享有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相同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这确保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在权益上的平等。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在入市条件、使用权交易规范、管理措施以及价格机制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均保持了一致性,实现了同等入市、同价同权的目标。
土地征收转用和土地储备土地供应的先后顺序,通常遵循先征收转用,再进行储备,最后供应的流程。
1. 土地征收转用
- 土地征收是指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使土地所有权发生变更。这一过程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征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使土地用途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因此,农用地转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 在实际操作中,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往往同时进行。根据审批权限的不同,可能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同时审批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
2. 土地储备
- 土地储备是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对通过征收、转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整理、开发,并予以储存,以备后续供应的过程。
- 土地储备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土地供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 储备土地通常需要进行前期开发,如平整土地、完善基础设施等,以使其具备供应条件。
3. 土地供应
- 土地供应是指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储备的土地以出让、划拨等方式提供给用地者的过程。
- 土地供应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 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政府会根据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并与用地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土地征收转用和土地储备土地供应的先后顺序是先进行土地征收转用,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然后进行土地储备,对土地进行整理和开发;最后根据需要进行土地供应,将土地提供给用地者使用。
关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综合意见
一、土地征收
1. 法律依据:土地征收需遵循《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征收程序合法合规,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征收程序:包括发布征收预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组织听证、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以及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等步骤。
3. 补偿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1. 法律依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允许符合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2. 入市条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并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产权明晰,具有合法的土地权属证书,且不存在权属争议;严格遵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 入市程序:包括拟订入市方案、村民决策、申请与审批、交易组织与实施、合同签订与备案以及登记发证等步骤。
4. 收益分配: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保障农民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三、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1. 改革目标: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2. 改革内容:包括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
3. 试点政策:在试点地区,允许宅基地使用权通过转让、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用于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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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明确提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 同价同权,土地征收转用和土地储备土地供应的先后顺序
内容审核:石有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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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出嫁女权益,核心是四个要素:户籍在不在本村、有没有承包地、有没有履行村民义务、是不是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条对着看,符合多数就应当认定成员资格。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