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民营企业征收补偿纠纷、重大群体性补偿安置纠纷案件的处理。专门致力于全国重大涉黑案件的再审、复杂企业征收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并担任国资委等多家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
“两违建筑”指的是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对于两违建筑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停止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建设。
2)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如果违法建筑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则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这是为了给予违法者改正的机会,同时通过罚款对其进行经济惩罚。
3)限期拆除或没收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筑,将限期拆除。如果违法建筑不能拆除,则将予以没收,并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这是针对严重违法行为采取的更为严厉的措施。
处理两违建筑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或没收等不同的措施。
住建部关于改建、扩建、翻建的定义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界定,以下是对这三个术语的详细解释:
一、改建
1. 定义:改建指的是对现有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改造,以改变其原有的结构、功能、外观或使用方式。这包括局部的拆改、重建、加固或调整布局等。
2. 法律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改建项目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 若涉及建筑物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的变动,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本)》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按方案施工。
二、扩建
1. 定义:扩建是指在现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上增加新的部分,以扩大其规模、增加功能区域或提高使用效率。
2. 法律要求:
- 扩建项目同样需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 扩建部分应与原有建筑物在结构、功能和风格上保持协调性和安全性,确保整体结构的稳定。
三、翻建
1. 定义:翻建通常指的是在原有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拆除并重新建设,可能涉及结构、功能、外观等方面的全面更新。虽然直接的法律定义可能并未明确提及“翻建”,但根据新建和改建的定义,可以合理推断翻建属于一种特殊形式的改建或新建。
2. 法律要求:
- 若翻建项目涉及原有建筑物的全面拆除和重新建设,且规模、功能等发生显著变化,则可能需按照新建项目的要求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 若翻建项目主要是在原有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局部更新和改造,且未改变其整体结构和功能,则可能需按照改建项目的要求进行审批和施工。
住建部关于改建、扩建、翻建的定义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界定,以下是对这三个术语的详细解释:
一、改建
1. 定义:改建指的是对现有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改造,以改变其原有的结构、功能、外观或使用方式。这包括局部的拆改、重建、加固或调整布局等。
2. 法律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改建项目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 若涉及建筑物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的变动,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本)》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按方案施工。
二、扩建
1. 定义:扩建是指在现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上增加新的部分,以扩大其规模、增加功能区域或提高使用效率。
2. 法律要求:
- 扩建项目同样需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 扩建部分应与原有建筑物在结构、功能和风格上保持协调性和安全性,确保整体结构的稳定。
三、翻建
1. 定义:翻建通常指的是在原有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拆除并重新建设,可能涉及结构、功能、外观等方面的全面更新。虽然直接的法律定义可能并未明确提及“翻建”,但根据新建和改建的定义,可以合理推断翻建属于一种特殊形式的改建或新建。
2. 法律要求:
- 若翻建项目涉及原有建筑物的全面拆除和重新建设,且规模、功能等发生显著变化,则可能需按照新建项目的要求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 若翻建项目主要是在原有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局部更新和改造,且未改变其整体结构和功能,则可能需按照改建项目的要求进行审批和施工。
违法建筑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1)违法建筑的定义违法建筑,通常指的是违反法律规定而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具体来说,它包括了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以及违反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2)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1.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3.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3)其他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也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也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违法建筑的认定主要依据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包括未取得相应的规划许可证、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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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住建部关于改建 扩建 翻建定义,住建部关于改建 扩建 翻建定义
内容审核:刘牧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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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