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房地产合同、城镇拆迁、水域占用、政府谈判等民商行政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法律主观:
房产证还没下来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 根据《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委员会 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 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分析:
一、房子卖掉没过户要拆迁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它建立在农村村民的户籍信息之上,一户一处宅基地。
买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但对于实际购买者,若房屋存在拆迁,是可以要求原房屋所有人适当赔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房屋过户手续
农村房屋过户应该去哪里办理呢?根据法律的规定,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或镇的国土所。
首先,买卖双方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农村房屋买卖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当地国土所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并进行公告;
审查通过、公告无异议,有国土所报国土局审核;
国土局审核通过,允许其买卖交易,即可办理注册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房屋交易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遇到房屋拆迁时,买受人在调查登记时一定要向房屋拆迁部门提供自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证据,否则拆迁补偿会补偿给房屋所有权登记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
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
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法律分析:
房屋没有房产证的,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房屋要有合法的产权,才能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法律分析:
一、房子卖掉没过户要拆迁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它建立在农村村民的户籍信息之上,一户一处宅基地。
买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但对于实际购买者,若房屋存在拆迁,是可以要求原房屋所有人适当赔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房屋过户手续
农村房屋过户应该去哪里办理呢?根据法律的规定,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或镇的国土所。
首先,买卖双方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农村房屋买卖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当地国土所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并进行公告;
审查通过、公告无异议,有国土所报国土局审核;
国土局审核通过,允许其买卖交易,即可办理注册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法律分析:
房产证还没有下来的房子是无法办理过户的。
所有权属于物权,所有权的设立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没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证明房屋的出卖人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也就无法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为房屋的买受人。
但是房屋的买受人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对该房屋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以防止一房多卖,保障房屋买受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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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未过户现在要拆迁,房子卖掉没过户要拆迁怎么办
内容审核:赵昀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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