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以来参与办理了上百个案件,承接全国各地各类案件,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房屋腾退、违法拆迁、分家析产、不动产租赁等纠纷。
现在房屋拆迁不需要申请拆迁许可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2001年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这一变化意味着,原先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关于向开发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规定已不再适用。因此,从2011年起,房屋拆迁不再需要申请新的拆迁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拆迁许可证已成为历史,但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仍然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市、县级人民政府在符合法定情形确需征收房屋时,需要向被征收人公示房屋征收决定,并依法进行征收与补偿工作。这一过程中,政府应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布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
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抑制公益上的危险或影响秩序的因素。
对拆迁房屋实施行政许可,即在一般禁止单位拆迁房屋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布拆迁许可证的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权利。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获准房屋拆迁的证明文件,是拆迁人获得行政许可的依据。
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关键看其是否具有房屋拆迁许可证。
没有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而以拆迁人名义签订的房屋拆迁合同无效。
在个案中对拆迁许可证的审查,主要着重审查房屋拆迁合同中的拆迁人与许可证上记载的被许可单位是否一致,合同中的被拆迁房屋是否位于拆迁范围内等内容。
如果被拆迁房屋并非位于拆迁范围,属拆迁人擅自扩大房屋拆迁范围,其就房屋拆迁范围外的房屋拆迁问题签订的合同无效。
拆迁人超过拆迁期限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我们认为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不宜认定无效。
超过拆迁期限进行拆迁(包括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合同),当然违反了《拆迁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但是,这并不能从根本上否认拆迁人的拆迁资格。
根据《拆迁条例》第七条规定: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拆迁人一旦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即意味着其获得了房屋拆迁地块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人已经获得了合法土地的使用人的地位,只不过该利用尚需受到原土地利用人即被拆迁人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这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就特定房屋的拆迁行为而言,其拆迁是不可避免的;
就房屋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来说,也应当是一致的,不存在超过拆迁期限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以外的人签订合同的可能性。
因此,就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问题订立的合同,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就不宜认定合同无效。
当然,在审理中也要注意审查为什么拆迁人不去申请延长拆迁期限或有关部门对拆迁人请求延长拆迁期限的申请不予批准的情况。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最主要的事情就是了解拆迁是否合法的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要求查看拆迁许可的批准文件,如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合法拆迁,补偿是否合理等问题,可以咨询征地拆迁方面的律师,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拆迁腾退一般不需要拆迁许可证。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腾退一般理解为房屋使用权人没有合法理由占有使用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使用权人搬离房屋采取的方式。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拆迁房有房产证吗1、拆迁房有房产证。
拆迁房主要是分成两种,一种是政府拆迁分配的,一种是开发商购买土地后赔偿的,无论是哪种,只要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拆迁的,都是有房产证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拆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拆迁房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
1、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
2、产权人持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带齐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布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
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抑制公益上的危险或影响秩序的因素。
对拆迁房屋实施行政许可,即在一般禁止单位拆迁房屋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布拆迁许可证的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权利。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获准房屋拆迁的证明文件,是拆迁人获得行政许可的依据。
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关键看其是否具有房屋拆迁许可证。
没有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而以拆迁人名义签订的房屋拆迁合同无效。
在个案中对拆迁许可证的审查,主要着重审查房屋拆迁合同中的拆迁人与许可证上记载的被许可单位是否一致,合同中的被拆迁房屋是否位于拆迁范围内等内容。
如果被拆迁房屋并非位于拆迁范围,属拆迁人擅自扩大房屋拆迁范围,其就房屋拆迁范围外的房屋拆迁问题签订的合同无效。
拆迁人超过拆迁期限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我们认为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不宜认定无效。
超过拆迁期限进行拆迁(包括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合同),当然违反了《拆迁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但是,这并不能从根本上否认拆迁人的拆迁资格。
根据《拆迁条例》第七条规定: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拆迁人一旦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即意味着其获得了房屋拆迁地块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人已经获得了合法土地的使用人的地位,只不过该利用尚需受到原土地利用人即被拆迁人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这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就特定房屋的拆迁行为而言,其拆迁是不可避免的;
就房屋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来说,也应当是一致的,不存在超过拆迁期限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以外的人签订合同的可能性。
因此,就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问题订立的合同,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就不宜认定合同无效。
当然,在审理中也要注意审查为什么拆迁人不去申请延长拆迁期限或有关部门对拆迁人请求延长拆迁期限的申请不予批准的情况。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最主要的事情就是了解拆迁是否合法的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要求查看拆迁许可的批准文件,如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合法拆迁,补偿是否合理等问题,可以咨询征地拆迁方面的律师,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要求提供房产证。
拆迁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选择房屋置换方式赔偿的,拆迁房应当置办房产证。
拆迁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的道路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时候,对被拆迁房的居住民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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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西安现在有拆迁许可证吗,拆迁人必须取得拆迁许可证
内容审核:李垚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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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