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利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行业始十余年,先后在东卫、圣运、本录、京坤多家律所执业,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作为一名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是行政诉讼方面的资深律师,拥有独特的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有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任法律顾问职位经历,深谙房产法律实务操作,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案件的经验。 尹律师执业十余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包括并不限于东到浙江、江苏,南至海南、广东、广西,西至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北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前后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每年参与庭审近200次,前后累积接待各类当事人近万人,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法律网站普法、各类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网友的咨询。多次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腾讯网等主流平台、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企业家日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同时参与《金牌律师来了》、《律师帮帮忙》、《言律传媒》节目录制。尹律师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一直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真正地摸着良心做事,不辞劳苦,亲力亲为,为广大业主和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房产、养殖场、商铺等合法权益的维护,默默的做着忠实的守护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和维权经验来做人做事。在多年代理维权过程中,尹律师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老百姓之所急,不畏强权、诚信为本、体恤民生,坚决秉承“只为民告官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全国的行政法及征地拆迁领域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得到委托人的一致盛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物业公司撤离后,业主仍需支付其服务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以下是详细分析:
1)合同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无论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还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均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物业费,即使该物业公司后来不再为小区提供服务。
2)支付义务与条件1. 正常履行合同:若原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全面提供了服务,如小区安保、卫生清洁、设施维护等,业主对于之前拖欠的物业费负有缴纳责任。若拒不支付,原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协商、发送催缴函乃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手段进行追讨。
2. 未完全履行合同:若原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如安保措施不到位、卫生清理不及时等,业主可以依据相关证据要求原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合理范围内请求减少物业费的缴纳金额。但业主仍需对原物业公司已经提供的合格服务部分履行支付责任。
3)特殊情况处理若物业服务合同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业主的支付义务将受到司法裁判结果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物业实际提供的服务情况,按照公平原则来确定业主应支付的费用。
当小区老物业要退出且没有新物业公司接手时,业主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一、紧急应对措施
1. 成立应急管理小组:在物业退出后,业主应迅速成立由业主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应急管理小组。该小组负责维护小区的基本秩序和环境卫生,确保小区在物业空缺期间的基本运作不受影响。
2. 寻求社区协助:及时联系社区居委会,协调临时保洁和安保服务。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通常具备协调资源的能力,能够为小区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组织业主大会并选聘新物业公司
1. 召开业主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小区议事规则,筹备并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小区决策的最高机构,有权决定小区后续的管理模式。
2. 选聘新物业公司:若决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应成立招标小组,制定详细的招标方案。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资质优良、信誉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时,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新物业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加强业主自治管理与法律途径
1. 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公正、负责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代表业主利益,监督物业服务质量。
2. 制定自治管理方案:包括人员招聘、财务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确保小区管理的正常运转。
3. 法律途径维权:若因老物业退出导致损失,如服务中断、设施损坏等,业主可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提起诉讼,要求老物业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
一半回迁房一半商品房的小区物业费不一定相同,具体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成本核算、服务差异及房屋类型等多种因素。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物业服务合同约定1. 物业费的定价首先依据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或建设单位签订,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2. 若合同中针对不同性质房屋(如商品房和回迁房)设定了不同收费标准,则两者物业费不同;若未区分,则通常一致。
2)成本核算与服务差异1. 尽管位于同一小区,但物业服务可能因房屋类型、业主需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导致成本和服务标准差异。
2. 回迁房可能享受政府补贴,物业费较低;商品房则按市场定价,物业费可能较高。
3. 若服务内容和标准一致,从公平原则出发,物业费应相同。
3)房屋结构与设施影响1. 房屋结构、面积、设施设备等差异可能影响物业服务的成本和难度,进而影响物业费定价。例如,配备电梯、智能化安防等设施的小区,因设施维护成本较高,物业费也相应提高。
4)物业费调整的合法程序1. 若物业服务企业需调整物业费,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召开业主大会并获得过半数业主同意,同时公示告知业主。
2. 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提高物业费是违法的,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当物业退出小区导致无人管理时,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1)寻求业主委员会的帮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有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并享有被选举权。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可以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因此,当物业退出小区时,业主可以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者寻求新的物业公司来接管。
2)向街道办事处投诉如果业主委员会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以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投诉。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基层管理机构,有责任受理并协调解决物业投诉事件。他们可能会协助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或者提供其他解决方案。
3)自行组织管理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以考虑自行组织管理小区。例如,可以组织志愿者进行临时的保洁和安保工作,确保小区的基本运转。同时,也可以积极联系其他物业公司,寻求新的合作机会。
4)法律途径如果物业公司的退出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并且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业主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当物业退出小区导致无人管理时,业主应该积极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寻求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的帮助,或者自行组织管理,以及必要时采取法律途径,可以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转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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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小区老物业要退出没有新物业公司接手怎么办,一半回迁房一半商品房的小区物业费是否一样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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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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