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契税办理相关政策,拆迁安置房契税减免政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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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程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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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多年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拆迁房契税办理相关政策,拆迁安置房契税减免政策最新,拆迁房屋契税减免政策

一、拆迁安置房契税减免政策最新

拆迁安置房契税减免政策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该条款为拆迁户提供了契税减免的法律基础。以下是对拆迁安置房契税减免政策的详细解析:

1)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2)减免范围与条件

1. 货币补偿购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重新购置房屋时,若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则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则按规定征收契税。

2. 产权调换房屋: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安置房,对原被拆迁房屋面积部分免征契税;若调换房屋价值高于被拆迁房屋,则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3. 其他条件:享受契税减免政策通常需满足政府主导拆迁、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购房等条件。

3)申请流程与材料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新购房屋产权登记前,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契税减免申请。

2. 审核确认:税务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是否符合拆迁免契税的条件。

3. 办理手续: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予以办理契税减免手续。

4.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拆迁补偿协议、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明等。

4)地区差异与特殊群体

- 不同地区在具体政策细节、减免幅度及所需材料上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拆迁户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 对于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可能会有更大幅度的契税减免或全免政策。

二、拆迁户购房契税减免政策

拆迁户购房契税减免政策旨在减轻被拆迁人在重新购置房屋时的经济负担,具体规定如下:

1)政策依据与适用对象

- 政策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等。

- 适用对象:因政府征收、拆迁而获得补偿的被拆迁人,包括房屋承租人。

2)契税减免情形及规定

1. 货币补偿后购房:

- 免税部分:被拆迁人用货币补偿款重新购置房屋时,购房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

- 缴税部分:超出货币补偿金额的购房款部分,按当地契税税率缴纳契税。例如,拆迁补偿款为100万元,购房价格为120万元,则仅需对超出的20万元部分缴纳契税。

2. 产权调换(房屋置换):

- 等面积置换: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且调换房屋面积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等的部分,免征契税。

- 差价部分:超出或低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以市场差价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例如,产权调换房屋价值比原拆迁房屋高30万元,则需对这30万元缴纳契税。

3)申请契税减免所需材料及流程

- 所需材料:包括拆迁补偿协议、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本人身份证明等。

- 办理流程:持相关材料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契税减免申请,填写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审核结果,核定应享受的契税减免额度;符合减免条件的,缴纳差额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全额缴纳契税。

三、拿到政府拆迁补偿款再购房契税优惠规定

拆迁户拿到政府拆迁补偿款后再购房,可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货币补偿购房

1. 免税条件: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及相关政策,被拆迁人用货币补偿款重新购置房屋时,若新购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则新购房屋免征契税。例如,若获得200万元拆迁补偿款,并用此款项购买了一套价值不超过200万元的房屋,则该房屋可免缴契税。

2. 缴税条件:若新购房屋的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金额,仅对超出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如获得180万元补偿款,却购买了价值220万元的房屋,那么超出的40万元部分需按当地契税税率缴纳契税。

2)产权调换购房

1. 等面积置换:在房屋产权调换中,若不涉及差价支付,即新换房屋与被拆迁房屋价值相等,则新换房屋免征契税。

2. 差价部分缴税:若产权调换涉及差价支付,则仅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如需支付30万元差价,则这30万元需按当地契税规定缴税。

3)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申请拆迁款购房契税优惠时,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征收(拆迁)安置协议、差价结算单及缴款票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和完税凭证等材料。特定情形下还需额外提交资料,如委托办理需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等。

四、拆迁及棚户区改造减免契税政策

拆迁及棚户区改造中的契税减免政策,旨在减轻被拆迁居民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合法权益。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详细解析:

1)政策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权决定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形免征或减征契税。具体办法需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备案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

2)减免条件与额度

1. 货币补偿购房:

- 若居民使用房屋征收获得的货币补偿款重新购置房屋,且新购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款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

- 若新购房屋价值超过补偿款,则仅对超出的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2. 产权调换:

- 居民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

- 若新换房屋价值高于原房屋,则仅对这高出部分的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3)申请流程与所需材料

- 准备材料:包括拆迁补偿协议、购房合同(或产权调换协议)、身份证明、契税纳税申报表等。

-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所有材料提交至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审核。

- 审核与办理:税务机关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将依法办理契税减免手续。

注意事项:由于政策内容和执行标准可能随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务必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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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律条-拆迁户购房契税减免政策,拿到政府拆迁补偿款再购房契税优惠规定

内容审核:谭程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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