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擅长从案件细节入手,分析案情梳理法律点,并将自己的所学专业全部倾注于当事人的案件代理工作中,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自执业以来深得当事人的信任与肯定。
发拆迁视频是否违法,取决于多个因素。
一、视频的来源与授权
如果拆迁视频是原创内容,即拍摄者自己拍摄并拥有版权,那么发布这样的视频通常不会违法。
如果拆迁视频并非原创,而是从其他来源获取,那么在发布之前必须确保已经获得了原作者的授权。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他人作品可能构成侵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视频内容是否合法
拆迁视频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涉及暴力、色情等低俗内容。
如果拆迁视频涉及到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发布前必须确保已经获得了相关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可能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或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发拆迁视频是否违法,需要综合考虑视频的来源、授权情况以及视频内容的合法性。在发布拆迁视频之前,建议拍摄者或发布者仔细审查相关内容,并确保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许可,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如果个人违法强拆的话,就要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就是经济赔偿,如果严重的还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是政府违法强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政府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一、违法强拆的法律法规惩罚有哪些?违法强拆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第一,如果个人非法强拆他人房屋,那么依法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如果强拆方属于政府行为,那么当事人认为这种强拆行为违反,可选择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人主体条件是什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
三、强拆房屋如何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款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直接损失包括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
在房屋征收赔偿中,具体的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
四、强拆是什么意思?强拆,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
根据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强拆的,也一律由法院强制执行。
不管是合法强拆还是违法强拆都需要进行赔偿,主要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暂时安置费、房屋内部物品的价值等。
违法强拆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还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分析:
拍摄强拆视频发到网上是不构成违法的。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在网上发帖本质上也是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但如果肆意抹黑歪曲事实的,可能违法。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面对违法拆迁,找哪个媒体曝光有用
面对多种的维权方式,当然不是所有的方式都是我们所能适用的,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媒体曝光的这个救济途径。
媒体曝光是救济途径的一种,如果我们单独用媒体曝光来争取我们的补偿是否会提高呢?媒体的实力也是有区别,媒体有大有小,有优有次的,现实中存在一种现象:
主流媒体够不上,当地的媒体不敢报道,小众范围内的不入流媒体报道是没有任何效果的。
再说报纸等媒体其实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一个机构,如果消息没有“卖头”,报社乃至任何传媒机构都不会去当“杨白劳”。
所以我们的案件是否影响力足够大,热点是否足够吸引人,这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实践中,找媒体曝光被骗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的。
2010年4月,家住山东的张女士的房屋面临拆迁。
张女士认为当地政府给的拆迁补偿款过少,一直未同意拆迁。
张女士将她的遭遇发到网上求助,一名冒充知名报社记者的女子何某谎称能帮张女士曝光拆迁问题,张女士被骗了6万元的“曝光费”。
经过检察机关审查发现,何某是甘肃来京人员,她虚构自己是知名报社记者,用能帮被害人曝光事件、提高补偿款的事实,骗取被拆迁人财物。
我们想找媒体曝光还必须要明白我们的目是什么,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和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部门敌对(除了走到最后是为了要一个说法),而是拿到合理补偿,纠正违法行为。
对于拆迁案件,一般会首先选择法律调查程序,抓住对方违法点之后给拆迁方施压,这样先让拆迁方来找咱们谈,提高补偿,要是能够通过谈的方式达到目的,我们就没必要采取激化矛盾的手段。
单独让媒体介入,政府部门是否会转变态度,进行商量这个就不确定了。
媒体曝光的内容是要经过审查的,案件事实的真实性都要考察。
新闻媒体不是每一起投诉案件都会进行采访曝光的,他们要把握新闻的新颖性,舆论性,选择典型的案件进行报道,不会贸然曝光某个事件。
而是否属于典型案件也不是仅仅看人数来定的,对接触面广泛的媒体来说,你的案件可能就是微不足道的小案件,有可能被置之不理,单纯依赖媒体曝光处理不一定就能根本解决问题。
所以面对征地拆迁,我们要选择适合自己,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来提高补偿,达到我们的目的。
非法强拆的刑事责任
1、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3、私闯民宅。
《刑法》第245条还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采用侮辱、诽谤的手段对被拆迁人的进行人身攻击的,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个人违法强拆的话,就要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就是经济赔偿,如果严重的还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是政府违法强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政府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一、违法强拆的法律法规惩罚有哪些?违法强拆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第一,如果个人非法强拆他人房屋,那么依法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如果强拆方属于政府行为,那么当事人认为这种强拆行为违反,可选择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人主体条件是什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
三、强拆房屋如何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款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直接损失包括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
在房屋征收赔偿中,具体的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
四、强拆是什么意思?强拆,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
根据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强拆的,也一律由法院强制执行。
不管是合法强拆还是违法强拆都需要进行赔偿,主要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暂时安置费、房屋内部物品的价值等。
违法强拆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还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分析:
将合法的建筑当成违法建筑拆除的,是属于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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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区拆迁视频宣传图片
3、城区拆迁视频宣传稿
4、拆迁视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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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城区拆迁视频宣传,违法拆迁的法律后果
内容审核:付红英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