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维松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曾办理湖南、河南、江西、山东、新疆、贵州、江苏、陕西、四川、重庆、广西、河北等地的大量行政征收类案件,亦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本人将以“专业、勤勉、高效、负责”的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律主观:
失业金补助领取条件及标准是:
一、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萍乡市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多久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二、萍乡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8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订)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节选)
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费,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节选)
第一条:
减少证明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应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
5.《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94号令)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全文)。
一、萍乡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在哪办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仁和南路东200米
二、萍乡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法律依据节选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第七条: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一、萍乡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收费吗
不收费
二、萍乡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法律依据
1.《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
第三条:
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具体办法报请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得同时发放。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
第三条:
疫情防控期间,对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由失业人员参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文)
第十四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文)
第三条: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一、萍乡市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多久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二、萍乡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8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订)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节选)
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费,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节选)
第一条:
减少证明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应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
5.《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94号令)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全文)。
法律主观:
失业金要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
当事人应当先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再凭借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金的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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