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国有企业的出让土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直接转让的。
具体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2)需要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如果是房屋建设工程,需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如果是成片开发的土地,则需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若转让时房屋已建成,还需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也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国有企业的出让土地在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直接转让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转让。采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进行转让时应当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同时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隋某某、青岛铭杰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隋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被上诉人青岛铭杰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答辩称:
《转让合同》并非上诉人所称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约定双方就钢结构厂房及土地进行买卖,其中第六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厂房和土地附着物及设施转让给乙方,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更能说明双方合同目的就是买卖。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250元,由上诉人隋某某负担。
✎黎某某与彭某某、信宜市环东路建设开发项目办公室、信宜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黎某某在原审中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一个月内将位于信宜市×××××坡山塘一队8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即信宜市2001建字第5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80000元)的使用权人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该合同已经合法成立,原告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被告也已经将土地交付给原告,被告理应按合同约定协助原告办理相关手续,但从2007年9月29日至今,被告以各种原因拖延,导致案涉土地未办理过户手续,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两被告应在一个月内将位于信宜市×××××坡山塘一队8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即信宜市2001建字第5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且过户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限被告彭某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黎某某办理位于信宜市×××××坡山塘一队、信宜市2001建字第5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的80平方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手续,位于信宜市×××××坡山塘一队、信宜市2001建字第5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的80平方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归原告黎某某所有。
✎扬州市新海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新曙光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新海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手续;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履行了付款义务,但被告至今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扬州市新海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自行负担,驳回原告扬州市新海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让土地可以转让吗,国有企业的出让土地可以直接转让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出让土地可以转让吗合法吗,出让土地可以过户吗
内容投稿:明桐宇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本文介绍土地二次征收能有赔偿吗现在,二次征收土地还有补偿吗的内容,内容姚伟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
本文介绍土地确权被征收怎么办,确权人在不知道情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怎么解决的内容,内容刘育初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
本文介绍农村土地被征收完了怎么补偿,农村土地被政府征收后多年荒废不使用老百姓有补偿吗的内容,内容郑森林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
本文介绍征收的土地会给确权吗,农村土地确权被征收的地可以确权吗的内容,内容熊世红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
本文介绍土地不在村里征收能拿到补偿吗,有农村户口 但土地不在本村征收时能否补偿的内容,内容宋晓峰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
本文介绍流转土地被征收能拒绝吗,国家征收土地可以拒绝吗的内容,内容王一帆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
本文介绍有确权证的土地被征收怎么赔偿,土地确权证上有名字是不是被征地后可以分钱的内容,内容马丽芬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
本文介绍土地承包未到期征收,如果承包土地被征收然后合同没到期怎么办的内容,内容李杨杨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
本文介绍农村的土地要征收吗,农村土地都会被征收吗的内容,内容王佳扬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
本文介绍承包期内土地如何征收,土地承包遇到国家征用合同法的内容,内容张海昊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