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不符怎么处理,土地确权错误若要纠正 村委会与乡政府不配合怎么解决

咨询
袁海超律师

袁海超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有多年法律行业工作经验,专注行政法领域,师从征地拆迁领域资深律师杨念平,沉稳细心,擅长谈判沟通,对集体土地征收和群体性拆迁案件有丰富经验。

土地确权不符怎么处理,土地确权错误若要纠正 村委会与乡政府不配合怎么解决

一、土地确权错误若要纠正 村委会与乡政府不配合怎么解决

若土地确权错误且村委会与乡政府不配合纠正,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诉

1. 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反映: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工作。可携带身份证、土地承包合同、原确权证书及证明错误的相关材料,向该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求其介入调查并纠正错误。

2. 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申诉:自然资源部门对土地权属管理具有专业职能,可提交详细材料说明确权错误情况,请求其审查并纠正。

2)采取法律救济途径

1. 申请行政复议:若政府部门处理不当或不作为,可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附上申请书、证据材料及身份证明,要求撤销错误确权决定。

2. 提起行政诉讼: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复议未解决问题,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供充分证据支持主张,要求法院撤销错误确权决定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3)辅助措施

1. 申请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更正登记;若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则可申请异议登记,暂时冻结不动产处分权,为后续维权争取时间。

2.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与村委会、乡政府的沟通记录、提交的申请材料副本、政府部门的回复文件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有力证明。

二、土地确权与实际面积不符怎么办

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土地的权属进行认定和登记,以保障土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土地确权后发现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1. 重新测量土地面积:

您可以委托专业的测量单位对土地进行重新测量,以确定实际面积。如果实际面积小于登记面积,您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调整登记面积。2. 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调整:

如果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您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调整登记面积。在申请调整登记面积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重新测量的证明文件等。3. 申请土地补偿:

如果土地确权后发现实际面积小于登记面积,您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补偿。在申请土地补偿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重新测量的证明文件等。4. 调解或诉讼解决: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以获得相应的赔偿。总之,如果土地确权后发现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您可以通过重新测量、申请调整、申请土地补偿、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建议您在解决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三、土地确权不准确如何办?

土地确权不准确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重新的进行土地的测绘来进行解决的,土地确权与实际不符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理:

提交申请重新测绘土地:

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要求重新测绘土地,并更新土地证书和权属证明。

提起诉讼: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土地的真实权属,并要求修正土地证书和权属证明。

申请撤销土地证书:

如果土地确权与实际严重不符,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撤销土地证书,并重新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确权不符怎么处理,土地确权错误若要纠正 村委会与乡政府不配合怎么解决”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确权不符怎么处理违章,土地确权不合理怎么办

内容投稿:方灵言

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土地确权不符怎么处理,土地确权错误若要纠正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农村拆迁确权面积是多少,被拆迁人死亡后所享有的拆迁面积是怎样确权

26年07月16日
农村拆迁房屋确权政策,中央对农村宅基地确权最新规定解读

26年07月16日
承包期间土地确权吗,承包的土地可以确权吗

26年07月16日
两个儿子土地确权归谁一个儿子有工作,两个儿子怎么继承土地

26年07月16日
土地确权漏掉怎么处理,农村土地确权遗漏土地怎么弄

26年07月16日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周期,农村土地上次分配时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流程

26年07月16日
土地确权与房屋确权是否一样,土地确权和房宅有关系吗

26年07月16日
什么时候开始土地确权呢,土地确权哪年开始土地确权哪年结束

26年07月16日
不拆迁也不让盖房子,房屋确权以后还能盖房子吗

26年07月16日
新增集体土地怎么分,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增人口怎么办,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

26年07月16日
农村拆迁厕所怎么处理,农村厕所被拆怎么处理

26年07月16日
农村拆迁后居住问题,在农村拆迁一户多宅怎么处理

26年07月16日
遇到土地被征收怎么处理,土地被征收,一定别忘要这6种补偿

26年07月16日
拆迁后房屋没注销,拆迁后房屋没注销怎么处理

26年07月16日
集体土地占用怎么处理,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办

26年07月16日
土地征了三年不开发怎么处理,政府征收土地三年未开发

26年07月16日
农村拆迁离婚怎么处理,按人口安置房 离婚怎么判

26年07月16日
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关于农村征地如何处理

26年07月16日
乡下土地纠纷要怎么处理,乡镇土地纠纷

26年07月16日
拆迁房离婚房产怎么处理,拆迁房是按照人头分的 离婚了怎么办

26年07月1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7月1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7月1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7月1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7月1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7月1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7月1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7月1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7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7月1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