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要交复耕费吗,土地承包期到了怎么给复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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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姗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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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 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 擅长办理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

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在处理案件中,能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完美的结合起来。

土地承包要交复耕费吗,土地承包期到了怎么给复耕费

一、土地承包期到了怎么给复耕费

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复耕费的支付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复耕费的支付主体和方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复耕费支付的基本原则

▷ 复耕费的支付应遵循“谁破坏、谁复垦,谁占用、谁负责”的原则。若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土地造成了破坏,导致需要复耕,那么承包方应承担复耕费用。

2)复耕费支付的具体情况

1.承包合同有约定

▷ 若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包期满后的复耕责任及费用承担方式,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承包合同无约定

▷ 若承包合同未明确约定复耕责任及费用承担方式,则需根据土地破坏情况、双方协商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 在此情况下,若承包方对土地造成了破坏,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复耕费用。若承包方拒绝承担,发包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3.特殊情况

▷ 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土地需要复耕,且双方均无过错,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担复耕费用。

3)复耕费的标准与计算

▷ 复耕费的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土地类型、复垦难度、当地经济水平等。

▷ 具体计算方式可根据实际被破坏的土地面积、复垦工程量或建筑占地面积等因素来确定。例如,按破坏土地面积计算,每亩复耕费可能根据当地情况设定一定金额。

二、复耕土地有补偿吗

土地复耕的补标准包括:

1、土地复耕的补偿费,按照实际减产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由企业或者个人根据每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缴纳。其他土地损失补偿标准参照耕地损失补偿标准,减半征收

2、赔偿损失也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由复耕义务人与受损单位或者个人协商确定。

土地复耕范围包括:

1、由于露天采矿、取土、挖砂、采石等生产建设活动直接对地表造成破坏的土地

2、由于地下开采等生产活动中引起地表下沉塌陷的土地

3、工矿企业的排土场、尾矿场、电厂储灰场、钢厂灰渣、城市垃圾等压占的土地

4、工业排污造成对土壤的污染池

5、废弃的水利工程,因改线等原因废弃的各种道路(包括铁路、公路)路基、建筑搬迁等毁坏而遗弃的土地

6、其他荒芜废弃地。

土地复垦的原则如下:

1、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用地单位和个人承担土地复垦义务,土地复垦费用可以列入基本建设投资或生产成本

2、土地复垦还采取谁复垦,谁受益的政策,复垦土地者可以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综上所述,土地复耕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对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耕种的状态的活动。按照实际减产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由企业或者个人根据每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缴纳。其他土地损失补偿标准参照耕地损失补偿标准,减半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农用土地在承包的过程当中,必须是有序进行的。

从宏观方面来说,这样才能够确保我国农业的正常发展秩序,另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序进行,这也是为了保障我国的农业用地能够合理的分配和使用,资源不被流失。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三、协商

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

发包方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统一与受让方进行协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要交复耕费吗,土地承包期到了怎么给复耕费”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承包要交复耕费吗合法吗,承包地复耕范文

内容投稿:湛思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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