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前,从事工程类工作近10年时间,十分熟悉建设工程类合同及相关流程,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实务经验。
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权利和应对策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土地流转的补偿与安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这些费用的支付应当依法及时足额进行,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合法权益。因此,农民在土地流转后,应确保自己获得了应有的经济补偿。
2)土地流转后的社会保障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土地时,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意味着农民在土地流转后,其社会保障权益也应得到相应保障。农民可以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土地流转的争议解决
如果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争议,如不同意流转方案或补偿标准等,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进行处理。首先,当事人应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若对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为农民提供了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权与收回权
根据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流转后,土地使用权归承包方所有,但土地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当流转合同期满时,承包方有权收回土地。对受让方在土地上的投入应给予合理补偿。这意味着农民在土地流转期满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收回土地。
土地流转后,农民应关注自己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争议解决以及土地使用权与收回权等方面的问题,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有农村的户口但没有土地的,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
根据法律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土地流转存在不同情形,一般是有补偿的。
从农户方面来讲,倘若把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其他经营主体,那流转费用就属于一种补偿方式,这是依据双方的流转合同来约定的。确定流转费用时,通常会考量土地的肥沃程度、地理位置等因素。
从集体土地被征收并流转为国有土地的角度来看,会有更为全面的补偿。其中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土地补偿费是给予土地所有者(农村集体组织)的补偿;
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被征地的农民;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是补给附着物所有者和青苗所有者。
总之,在不同的流转情形下,补偿情况是有差异的。
✎王某某、田某某喜等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王某某上诉请求:
1.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即改判三被上诉人给付第一年占用土地及池塘水面补偿款40728元;
2.法院依法改判三被上诉人给付自2019年6月起至2031年3月26日止转包剩余期限的补偿款,每年按照13800元支付;
3.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三被上诉人承担。
其上诉人认为依据本案的事实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具体到本案,被上诉人田某某喜取得合法土地经营权后,与上诉人签订的《转包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应当是多样化,而不是单一化,一审法院单凭不符合合伙开发经营的法律特征和被上诉人田某某喜于2015年7月10日单方终止通知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田某某喜签订的《转包合同》同时终止错误。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63元,由上诉人王某某负担。
✎黄某某、黄某某等与北流市民安镇兴上村塘边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黄某某、黄某某、黄某某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北流市民乐镇兴上村塘边组支付给原告黄某某、黄某某、黄某某剩余4.899亩土地征收补偿款306677.40元(4.899亩×62600元/亩)。
庭审中变更为136405.40元(306677.40元-170272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北流市民乐镇兴上村塘边组负担。
征地公告发布后,被告经集体讨论已就征地补偿款达成了分配方案并予以执行,三原告应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的共6.97亩承包地的土地补偿款。
被告北流市民乐镇兴上村塘边组应支付承包土地补偿款136405.40元给原告黄某某、黄某某、黄某某,上述给付金钱义务,义务人应在本案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汇款可汇至户名:
北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
北流市农村信用社,账号:
54×××61)。
✎刘某某与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育才村村民委员会、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育才村第30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享受两被告在册村民同等村民待遇;
2.判决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2021年度农村承包土地人均流转金收益670元;
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2021年3月30日,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在红网进行回复,说原告反映的土地流转金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向村里做了一系列调解工作,但由于组内村民一直不同意,多次协调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原告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故提起诉讼,诉请如前。
刘某某在具备南县南洲镇育才村村民委员会、南县南洲镇育才村第30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期间,享有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村民待遇,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育才村第30村民小组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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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后农民怎么办,土地流转对农户有什么好处
内容投稿:韦皓
内容审核:郭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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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