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1972年生,济南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法律顾问,在征地拆迁领域研究造诣颇深。志在为广大征地拆迁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补偿。
父亲把承包土地转让给别人儿子是否有权要回来,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 承包期内转让土地的情形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在土地承包期内,父亲作为承包方将土地转让给儿子后,一般无权再要回。此时土地转让行为受法律保护,儿子依法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父亲不得随意收回。
2. 承包期届满或特殊情况的收回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土地承包实践,在承包期届满或者出现特定情况(如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明确要求交回承包地等),村里或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若父亲与儿子的土地转让约定了承包期限,且期限届满,或者符合其他特殊收回条件,父亲作为发包方或原承包方,有权依法收回土地。
3. 考虑合同效力与违约责任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若父亲与儿子之间签订了书面的土地承包转让合同,且合同合法有效,那么在合同有效期内,父亲通常无权单方面要回土地。若父亲违反合同约定要求收回土地,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儿子因此遭受的损失。
父亲把承包土地转让给儿子后,是否有权要回,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是否届满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收回情形。在承包期内且合同有效的情况下,父亲一般无权要回已转让的土地。
法律分析:
可以。但儿子的户口必须也是当地的户口。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若土地为家庭共有,父亲擅自售卖且儿子不知情,儿子可尝试要回土地。
首先要明确土地性质,若是农村集体土地,其转让有严格限制,需经村集体同意,未经法定程序转让可能无效。
若土地登记在儿子名下,父亲属无权处分,儿子可依据民法典主张买卖行为无效,要求返还土地。
但如果买家是善意取得,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登记等手续,土地可能无法追回,儿子可向父亲主张赔偿损失。
儿子应收集土地权属等相关证据,先与父亲、买家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陈某某、陈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原告陈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原告陈某某退给原告陈某某父母两口人承包地。
2015年9月20日,陈某某与颜某某(陈某某丈夫)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
“陈某某将其以家庭承包方式经营的陈某某及于井某某的1.5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蒋某某、北镇市正安镇蒋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等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蒋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2023)辽0782民初662号民事判决;
2、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3、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而原审判决支持被上诉人收回上诉人父母承包期内的承包地,实际就是等于剥夺了上诉人继承自己父母承包期内承包收益的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蒋某某负担(已预交)。
✎沁阳市柏香镇高某某第十村民小组、常德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高某某第十村民小组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常德让的起诉或诉讼请求。
第二,被上诉人常德让家在上诉人小组,只分有四个人承包地,而不是五个人承包地,被上诉人常德让自己提供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也可以印证这一基本事实,一审法院也认定常德让家从土地承包开始至今,在上诉人处田地均没有变化,而常德让家土地自土地承包开始,也只是四个人的地,而不是五个人地。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沁阳市柏香镇高某某第十村民小组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父亲土地转让后儿子能要回来吗,父亲把承包土地转让络别人儿子有权要回来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父亲土地转让后儿子能要回来吗怎么办,父亲转让土地给儿子合同书范本
内容投稿:毕婉
内容审核:张海涛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孩子刚出生,赶上拆迁能算人头吗?
外嫁女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打拆迁官司,法院要收多少诉讼费?
拆迁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晚上被偷拆了,怎么认定、怎么赔?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对方一直不履行怎么办?
拆迁补偿方案还在公示,能提意见吗?听证怎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