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参与办理北京、天津、河南、山东、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征地拆迁案件百余件。
拆迁时确实可能会进行上门测量,这是拆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拆迁测量的责任主体
1. 专业测绘机构:在规范的拆迁项目中,政府拆迁部门或拆迁人(如开发商)会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专业机构来执行房屋测量任务。这些机构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先进的测量设备,能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在某些情况下会参与或主导房屋测量工作,特别是对旧城区改造等重大拆迁项目。
3. 拆迁实施单位(辅助角色):部分拆迁实施单位在获得相关授权或具备一定测量能力的情况下,可能会进行初步的房屋测量工作,但通常需要经过专业机构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确认。
2)拆迁测量的具体流程
1. 测量前的准备:组建专业团队、审核资质、收集房屋资料、校准测量工具、制定测量方案。
2. 实地测量:包括外部测量(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和内部测量(套内建筑面积、房屋层数与高度),以及特殊部位及附属设施的测量。
3. 数据记录与处理:详细记录测量数据,绘制房屋平面图和剖面图,使用GIS和CAD软件处理数据,生成详细的测量报告。
4. 结果公示与确认:测量结果完成后应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被拆迁人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拆迁实施单位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告知结果。
3)拆迁测量的目的与意义
拆迁测量旨在准确掌握房屋的数量、面积、结构等详细信息,以便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精确计算补偿金额。这是拆迁准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分析:
拆迁评估后要求签字就是对评估内容进行确认,如果没有意见就签字。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建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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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评估公司上门评估什么,拆迁评估有猫腻吗
内容投稿:罗雅和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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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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