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评估公司对房地产价值评估、拆迁公司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及涉及征地拆迁的民事、其他房产纠纷案件,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案件、企业公司厂房拆迁案件、违法强拆房屋案件等领域经验丰富。
土地使用权到期不续期,业主应根据土地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该土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关于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处理方式则与住宅建设用地不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需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如果有相关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同样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若土地使用人无法按期办理续期手续,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延长办理时间。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土地使用人则需要在延期期限内完成续期手续;如果申请被驳回,那么土地使用权将于到期日停止。
总的来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或土地使用人应积极与土地管理部门沟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续期或处理,以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有效性,避免因未及时处理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或面临法律处罚。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国家不会收回,使用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就无偿收回房子。续期的办理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让续期怎么办
关于商业地块使用权限期满后的处理措施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土地使用者应该主动向土地管理部门递交续约申请,除了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而必须收归国有以外,其他情况下的续期请求应当得到批准。若是获得准许进行续签,那就需再一次签署新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用。
其次,若土地使用者没有提出续签申请,那么该宗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的房地产将被国家免费收回。
换言之,房屋的所有权也会因此而自动终止。最后,如果土地使用者向政府提起了续租申请,然而由于法律规定而未能获批(比如出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所需),则基于此情况下,他们对这片土地及其地上的房产所享有的使用权将会被国家免费回收,不过,对于地上的房地产构物,政府将在回收时视其剩余价值给与相应的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何某某、尉氏县金地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何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书,改判支持何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等由金地置业承担。
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的原始起始时间和到期日期,并注明: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办理相关手续。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92元,由上诉人何某某负担。
✎龙某某、周某某飞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龙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发回重审或驳回周某某飞的诉讼请求;
2.二审诉讼费用由周某某飞负担。
最初交易时双方都不清楚土地使用权已经过期,后双方就房屋续期到正常年限所需续期费用承担问题达成周某某飞自愿承担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由欧某某承担,该口头协议是对原《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周某某飞交续期费用29000元转给龙某某后,双方口头约定的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并生效。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世茂天城置业有限公司、刘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世茂公司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刘某某诉讼请求;
2.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由刘某某承担。
(1)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向买受人明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以及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和材料”,世茂公司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已经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在售楼中心大堂显著位置,用案场公示牌将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在内项目信息在销售大厅进行公示,而涉案商铺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已经明确记载商业商务用地使用年限40年(至2054年7月23日止),因此刘某某对商业用地40年年限是知情的。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940元,均由被上诉人刘某某负担,撤销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21)鲁0105民初2665号民事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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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到期不给续期怎么办,土地到期不续有什么后果?
内容投稿:施可仪
内容审核:马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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