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集体土地补偿款,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咨询
赵阳律师

赵阳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有七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拆迁集体土地补偿款,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如下

1)征收程序

1. 征收预公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且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

2. 公告与听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需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3. 签订补偿协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2)补偿内容

1.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2. 房屋补偿: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3. 其他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也需安排,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3)监督与保障

1. 补偿费用管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2. 法律救济: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赔偿是: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怎样分配?

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式为拆迁方将补偿款下发给集体经济组织。

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分配给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安置补助费分配给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2、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许某某、叶某某1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原告许某某、叶某某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立即向二原告支付土地补偿款人民币(币种,下同)85400元(每人42700元*2人=854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综上,二原告认为:

原告许某某自出生之日就原始取得被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后虽因婚姻关系户口短暂迁出被告处,但并未在其他村享受过征地补偿等相关待遇。

被告厦门市同安区××镇××土楼村桥上村民小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许某某、叶某某1征地补偿款人民币854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35元,由被告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凤南土楼村桥上村民小组负担,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

陈某某、李某某2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原告陈某某、李某某2、李某某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向三某某支付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人民币(币种,下同)75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75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李某某2以合法方式将户口迁至被告处,依法具备被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被告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龙泉村村民委员会第十六小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陈某某、李某某2、李某某1土地补偿款人民币75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75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人民币837.5元,由原告陈某某、李某某2、李某某1负担人民币50元,由被告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龙泉村村民委员会第十六小组负担人民币787.5元,款均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池某某、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下溪头村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原告池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征地补偿款人民币(币种,下同)5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09年12月28日与被告村民苏某某结婚,于2015年2月27日将户籍由出生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迁入被告处,取得被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被告厦门市同安区××街道××村村民委员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池某某土地补偿款人民币50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5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人民币525元,由被告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下溪头村村民委员会负担,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集体土地补偿款,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集体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房屋补偿标准

内容投稿:史盈

内容审核:赵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集体土地补偿款,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湖南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湖南省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6年07月21日
房屋是集体土地,有房产证但是集体土地,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

26年07月21日
历史占用集体土地案例,农村宅基地由历史原因面积超标怎么办,占用集体土地哪个部门管

26年07月21日
村集体土地收停车费,村里用集体土地建停车场合法吗

26年07月21日
企业购入村集体土地,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26年07月21日
征收集体土地听证程序,自然资源部关于集体土地强制征收的法定程序

26年07月21日
村集体土地被租用,村民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如何赔偿

26年07月21日
集体土地还可分为什么,集体土地分为几类类型

26年07月21日
莆田农村集体土地,农村宅基地变耕地需要本人同意吗,福建集体土地入市

26年07月21日
承包集体土地补偿归谁,土地征补偿款归集体还是承包户

26年07月21日
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拆迁工作 采取隐瞒或虚报方式帮助亲属获取占地补偿款 如何定性

26年07月21日
企业拆迁损失补偿,企业取得政府拆迁补偿款后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6年07月21日
被征收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征收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的区别

26年07月21日
政策性拆迁补偿款印花税,拆迁补偿协议要不要缴纳印花税

26年07月21日
拆迁赔偿款归谁征收,房子拆迁补偿费应归谁所有

26年07月21日
拆迁补偿款企业要交税吗,企业拆迁补偿款需要交税的吗

26年07月21日
企业拆迁补偿款如何合理交税,企业拆迁补偿款怎么避税

26年07月21日
拆迁补偿需要纳税吗,拆迁补偿款要缴不缴税吗

26年07月21日
房屋征收补偿款怎么发放,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办法

26年07月21日
征地补偿款去哪里起诉,征地补偿争议向哪个部门反映

26年07月2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