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承包权如何保障,土地经营权流转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应该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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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行政诉讼、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实务。曾参与山东、江苏、福建、广西、内蒙、新疆等地的征拆行政诉讼案件。

土地流转承包权如何保障,土地经营权流转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应该谁来保障

一、土地经营权流转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应该谁来保障

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来保障,具体分析如下

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这一规定隐含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优先权,旨在保护其土地权益,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2)优先权的行使条件

1. 主体适格:优先权通常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

2. 同等条件:指流转价格、流转期限、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相同。享有优先权的主体需在这些条件上与第三方保持一致,方能行使优先权。

3. 法定期限内主张:享有优先权的主体必须在合理期限内主张权利,否则将丧失优先权。

3)优先权的保障措施

1. 通知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流转意向时,应提前通知享有优先权的主体,确保其知悉流转信息。

2. 主张权利:享有优先权的主体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明确表示是否行使优先权,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合理方式向流转方作出意思表示。

3. 签订合同:若优先权人行使了优先权,双方应按照同等条件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并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确保优先权的实现。

二、土地流转和承包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的区别是:

土地流转是已经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内进行的行为,土地承包是还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下进行的行为。土地流转是土地使用权流转而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一、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

该《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类指导,强调指出:

农村产权交易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

流转的是经营权,必保的是所有权和承包权。

这个规定很及时也很详细,避免了操作过程中农民因眼前利益失去根本利益。

彻底扭转土地流转环节司法空白,防止出现农民沦落为失地无产者的苗头。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张某某与王某某1、突泉县突泉镇城关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张某某上诉请求:

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土地承包法》第38条第(五)项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1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权,应予支持”,在这两个法律里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对人所指就应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原审法院以土地流转期限及张某某的身份为由,认为双方签订的是转包合同是错误的。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张某某负担。

温某某、温某某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上诉人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确认上诉人温某某能通过流转方式取得位于位于大岭棠阁新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高墩(3.79亩)、五塘布(2.4亩)、高地布(1.5亩)、禾子(1.5亩)、旱地(0.5亩)合计面积为9.7亩。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原审法院根据上诉人提供的《广东省农民负担监督卡》及《大岭镇棠阁村新溪经济合作社底图附表》显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取证后,惠东县大岭镇棠阁村民委员会证明温某某能与“温某某能”为同一人,惠东县人民政府大岭街道办事处则对是否为同一人无法判断,原审法院据此作出上诉人不享有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判决,属于事实认定不清及程序错误的内容。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用100元,由温某某能负担。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流转承包权如何保障,土地经营权流转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应该谁来保障”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流转承包权如何保障安全,土地流转承包合同范本

内容投稿:黄同

内容审核:石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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