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过多年法学专业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行政诉讼法有独到且深入的见解,征收拆迁案件处理经验丰富。自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房屋征收、企业征收纠纷等。
户口不在土地确权所在地能确权吗
户口不在土地确权所在地是否能确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及土地类型来分析。一般来说,土地确权基于村集体成员身份,但特定情况下非本村集体成员也能享有相关权益。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草地、林地
▷ 承包期内部分家庭成员户口迁出:若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此后部分家庭成员户口迁出,但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存在,该农户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例如,某农户全家承包了耕地,后一子女户口迁出,但该农户家庭并未消亡,因此其承包的耕地仍归该农户,会正常确权。
▷ 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期内,若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将其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收回。但对于林地,因其投资周期长、收益慢,即使全家迁出并转为非农业户口,通常也不会被强制收回,仍可确权登记。
▷ 特殊保留情况:若原村集体成员户籍迁出后,在新地方未获得承包地,其原来的承包地可保留并确权登记,但需备注清楚相关情况。
2. 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
▷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承包合同有效期限内,即使承包人户口不在村里,其土地承包权益仍受法律保护,并应按照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1. 通过继承房屋占有宅基地
▷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即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而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 一般情况
▷ 宅基地通常是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若户籍不在所在地且不属于继承房屋的情况,通常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无法进行确权登记。
3)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和权益往往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相关联。户籍不在所在地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不能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难以进行确权。但若存在合法的流转、租赁等情况,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权益确认。
4)建议与咨询
▷ 由于土地确权涉及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各地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的土管部门或村委会,以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情况,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1)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2)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3)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1、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2-2、承包人死亡,按照民法典无法继承的。
4)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无法进行。
若您的户籍已非原籍所在地,便无法享有产权确认;
如果您已经将户口迁移至其他村庄或社区,那么您将不再属于该地区的经济组织会员,因此未来的土地权益将会被该村庄收回并重新分配给其他村民。
关于您的情况,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无论您是否持有户口簿,都无法在原籍(即原来所在的村庄或社区)进行土地产权的确权工作;
2.由于您的户口已经迁离了原村集体,所以您不再是该地区的经济组织会员之一,也就无法享受到该地区的利益分配、土地分配及产权确认等相关权益;
3.在您的户口迁出后,如果该村庄尚未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那么您或您的亲属仍可继续使用这些土地,直到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为止;
4.当土地租赁期限届满时,该村庄有权收回土地,并重新进行分配。
《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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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户籍不在能土地确权吗怎么办,户口不在原籍但是土地确权的
内容投稿:张嘉佳
内容审核:王佳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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