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禹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督导律师,拥有逾18年法律执业经验。他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执业,多年来一直坚持一线办案,专注服务于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类服务;企业法律风险、行政风险防控及处置;民商事、行政争端解决。
房屋无缘无故被政府强拆后,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1)立即行动,确保证据完整
1.现场取证:使用手机或其他摄像设备全面记录强拆现场情况,包括强拆人员的外貌特征、使用的工具和车辆,以及房屋的外观、内部结构、屋内物品状况和强拆过程等。确保画面清晰、稳定,并记录下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2. 文件收集:整理与房屋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合同、建设规划许可证等,以证明对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同时,保留任何与拆迁相关的通知、公告、补偿协议等文件。
2)判断强拆性质,明确维权方向
1. 合法强拆:若强拆行为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循了法定程序,如征收过程中已作出补偿决定且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由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则属于合法强拆。此时,应重点关注补偿是否合理。
2. 违法强拆:若未履行法定程序、强拆主体不合法或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进行的强拆,则属违法。此情况下,需立即采取措施维护权益。
3)根据强拆性质选择维权途径
1. 针对违法强拆:
▷报警: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要求警方出警制止强拆并调查处理。
▷ 行政复议与诉讼:在法定期限内,即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本级政府申请复议,或直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违法并要求赔偿。
▷ 向相关部门投诉:向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投诉强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调查处理。
2. 针对合法强拆但补偿不合理:
▷ 协商谈判:与征收方重新协商,提出合理补偿要求。
▷ 行政裁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 复议与诉讼:对裁决不满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如果合法房屋被被行政机关强拆的,可以保留证据,向实施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会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违法程序、滥用职权等行政违法行为的,可以要求其撤销或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1.保留证据:
在强制拆迁过程中,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拆迁通知、强制拆迁的现场照片、视频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维权非常重要。
2.申请信息公开:通过申请信息公开,了解拆迁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包括拆迁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
3.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认为强制拆迁行为违法,可以向作出拆迁决定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强制拆迁决定。
4.要求国家赔偿:如果强制拆迁行为给被拆迁人造成了损失,被拆迁人可以依法要求国家赔偿,包括房屋损失、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
总之,在面对强制拆迁时,被拆迁人要冷静应对,依法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制拆迁该怎么维权,房屋无缘无故被政府强拆后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强制拆迁怎么赔偿,强制拆迁房屋怎么办
内容投稿:方诺
内容审核:李春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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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强拆主体时,可提供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等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江苏高院(2016)苏行终387号确立该规则,起诉期为6个月。
可公开核验的层级案号包括(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2016)苏行终387号、最高检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均可在裁判文书与名录中逐项核对。
不能请。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禁止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包赢”“不赢不收费”已被多地列为违规推广表征。
拆迁属行政诉讼,禁止风险代理;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收费标准须每年向律协备案并公示,转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收均属违规。
厂房拆迁比住宅多出五项核算:土地权属、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与新置、用工安置;590号令第23条把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办法授权省级制定。
核验一位律师的执业成色,看三样能查证的东西:执业年限与专业领域、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名录的具体案件。
核验律师履历看四类第三方可查信息:执业起始年份与执业机构、社会职务的授予单位、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
三步确认对面是不是真律师:索要执业证号并看是否为17位数字、上司法部平台核对姓名与执业机构、查年度考核结果与有无行政处罚记录。
判断律师团队实力看四项:执业律师人数与团队数、督导律师执业年限、有无专业委员会与模拟法庭等质量把控机制、承办律师执业证号能否逐人核验。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国各级法院与复议机关代理案件;跨省办案真正的变量是当地补偿口径、60日复议期与6个月起诉期,以及在本省的办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