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以及其他非典型不动产侵权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涉及私房、公房、商铺、厂房、农村宅基地、耕地等等。
在处理家庭内部成员土地纠纷时,应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以确保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指南:
1)优先协商解决
1. 直接沟通:
▷ 家庭成员间应首先通过直接沟通来尝试解决纠纷。各方需坦诚地表达自己的权益主张和诉求,同时倾听对方的观点和理由,努力寻找共识点。
2. 参考历史与传统:
▷ 回顾土地的历史使用情况,包括长期耕种、管理等事实,以及考虑家族内部的传统和习惯,如土地分配惯例等,作为协商的依据。
3. 寻求家族长辈或中立成员调解:
▷ 如直接沟通无效,可邀请家族长辈或中立成员介入调解,他们往往能基于家族情感和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和解。
2)政府处理
1. 申请调解:
▷ 若协商未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因此,可向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调解申请。
2. 准备并提交材料:
▷ 申请调解时,应整理并提交与纠纷相关的所有材料,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使用证、历史使用证明等,以便调解机构全面了解情况。
3. 参与调解过程:
▷ 在调解过程中,各方需如实陈述纠纷经过和主张,积极配合调解人员的工作,以期达成和解协议。
3)法律途径解决
1. 提起诉讼:
▷ 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2. 准备起诉材料:
▷ 提起诉讼前,应准备充分的起诉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承包合同、权属证明、纠纷事实证据以及政府处理决定(如有)等。
3. 遵守诉讼程序:
▷ 在诉讼过程中,应遵守法院的诉讼程序和规定,如按时出庭、举证、质证等,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4)特殊情形应对
1. 妇女权益保障:
▷ 若因婚姻变动(如离婚、丧偶)引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确保妇女在离婚或丧偶后仍享有原有土地权益。
2. 维持土地利用现状:
▷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以防止矛盾升级和损失扩大。
通过上述步骤,家庭内部成员土地纠纷可以得到有序、合法的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各方应保持冷静、理性,尊重法律和事实,以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民法典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土地承包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双层经营体制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1)土地承包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土地承包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俗话说: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减免了税收,实行粮种补贴,农民更加珍惜土地。出现了种粮热潮,这种热潮的出现,刺激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从而导致了大部分外出经商、打工农民回乡承包土地,导致了农村承包土地纠纷的增多,可土地承包纠纷在处理时矛盾大,工作难做,引发上访苗头。
2)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引发的纠纷。
1、在原地取得承包地后婚嫁到新地,原地收回其承包地引发纠纷
2、死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随承包地存在,引发纠纷
3、取得承包地后,因升学、当兵提干、当工人当公务员、有固定工作,户口也迁出(离乡该离土但未离土),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随承包地存在引发纠纷
4、自动放弃承包地,进城经商务工办企业,但户口仍在原地(离土未离乡),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纠纷。
5、外出打工将土地转包给他人引发的纠纷。
(二)土地流转不规范导致的纠纷。由于国家“三农”优惠政策的出台,农村土地越来越俏。因以前农村土地流转手续不完备、不配套,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频频发生。一是转包转让型纠纷。如税改前,种田效益不高,一些农户将土地转让给他人承包,其税费也相应地由接受者承担。现在不仅土地税费减免,而且种粮还可以拿到“两补”,原承包户纷纷要求被转让户退还其承包地,被转让户又不愿退,于是双方发生纠纷。二是代耕代种型纠纷。一些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后,没有耕种土地,而是转让给他人种植,后来原土地承包人欲收回土地经营权,与种植人发生纠纷。
一、如何解决家庭成员间的土地纠纷
解决家庭成员间土地纠纷可按以下步骤。
首先是协商解决,家庭成员应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依据事实和相关权益凭证,就土地的使用、归属等问题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协议,这是最便捷、和谐的方式。
若协商无果,可请求调解。可找当地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他们凭借丰富经验和公正立场,对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若调解也不成功,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若土地纠纷属于可仲裁范围,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黄某某1、黄某某2等共有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共有纠纷案件,黄某某1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黄某某2、黄某某3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忽略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历史背景,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前,国家就土地承包期限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其表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在延长30年而涉案土地在第一轮承包到期后,黄某某2、黄某某3、黄某某4均已经外嫁了,并在夫家取得了土地承包的相关事实,故在第一轮承包到期后,黄某某2、黄某某3、黄某某4不再对涉案土地享有权利,对涉案土地享有权利的应当是黄某某1户的成员,也包含了黄某某1户新增加的人员,另,本案是共有权纠纷,黄某某2、黄某某3主张的是对涉案土地征收补偿款享有权利,按照我国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规定,仅有土地的承包方对被征收的土地享有相应的权利,若黄某某2、黄某某3主张对涉案土地享有补偿款,应当先行证明其对涉案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一审判决在没有查明黄某某2、黄某某3、黄某某4对涉案土地享有经营承包权的情况下便径直判定黄某某2、黄某某3、黄某某4与黄某某1共同对涉案的土地征收款享有权利是错误的。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黄某某1负担。
✎陆某某、陆某某共有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共有纠纷案件,对此,一审法院认为,原告陆某某作为共同管理人并未参与签订协议,李某某只能处置其个人份额内土地,同时,被告自行提交的牛场镇西北街村村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了胡某某及土变田系李某某与原、被告共同管理,从而印证了原、被告及李某某在分家时所分得的本案争议土地系三人共有,并没有明确划分至原、被告及李某某个人名下,故被告的主张,不予采纳。
维持本院(2019)黔27民终1796号民事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李某某、李某某某、李某某某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原告李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李某某某营、李某某某团共同返还原告李某某的土地补偿款等费用200000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第一次庭审当庭变更第一项诉讼请求为:
判令被告李某某某营、李某某某团共同返还原告李某某的土地补偿款等费用279610.2元。
第二次庭审变更第一项诉讼请求为:
判令被告李某某某营、李某某某团共同返还原告李某某的土地补偿款等费用146652元。
前几年,国家征收原被告、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父母及奶奶名下的承包土地,相应的补偿款934907.7元(其4中李某某某营领取462906元:
水田补偿款68936元+4368元、旱地林地补偿款163692元、产业用地补偿款80800元+21560元+3900元+119650元,李某某某团领472001.7元:
水田补偿款51744元+34496元+3502.8元、旱地林地补偿款153060元+58171.4元、产业用地补偿款46200元+30800元+3127.5元+56150元+34750元)按当时承包土地时的8.5人平均(奶奶的承包地有一半已经分包给伯父),每人应当分得109989元,但是两被告不但将父母及奶奶名份占为己有,还将原告及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名下的份额占为己有,拒绝支付给原告。
被告李某某某营应向原告李某某返还土地补偿款30907.2元,被告李某某某团应向原告李某某返还土地补偿款31756.94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成员间土地纠纷如何解决,家庭内部成员土地纠纷如何处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家庭成员间土地纠纷如何解决的,家庭土地纠纷法院怎么判决
内容投稿:安慧
内容审核:毕文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