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若认为征收拆迁协议中认定的房屋权属面积错误,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履责,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法律对征收补偿协议内容的规定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若协议中房屋权属面积认定错误,则协议内容不完整,可能影响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标的、数量等条款。在征收补偿协议中,房屋权属面积即属于“数量”条款,是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2)申请履责及法律救济途径
1. 申请履责:被征收人发现协议中房屋权属面积认定错误后,可首先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异议,要求重新核实面积并修正协议内容。
2. 行政复议或诉讼:若房屋征收部门拒绝修正或未及时回应,被征收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或撤销错误条款,并责令相关部门重新订立协议。
3)实际案例与风险提示
在类似案例中,法院通常会审查征收补偿协议的合法性及内容完整性。若协议中房屋权属面积认定错误且未得到及时纠正,法院可能认定该协议不具备可履行性,并依法撤销或变更相关条款。若被征收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申请法律救济,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且难以挽回。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专业律师能够协助被征收人梳理证据、明确责任比例、制定赔偿方案,并在必要时代表当事人进行谈判或诉讼。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自行处理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您的情况需尽早明确责任并采取行动,回答下方问题,我们可结合情况协助对接专业人士。
法律分析:
土地征收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行政裁决及复议、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申请村委会或乡政府进行调解,也可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国道建设那可是关系到大家出行便利和经济发展的大事,在建设过程中征收农地也是常有的事儿。
不过有时候就会出现征收农地面积有争议的情况,这可就给农民朋友们带来不少困扰。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面积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补偿的数额,要是面积有争议没处理好,农民朋友的权益可就可能受损。
那遇到这种情况该咋办呢?下面就来好好说说。
一、收集相关证据
要解决面积争议问题,证据可是关键。
农民朋友可以先找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一般会明确记载自家土地的面积、四至等信息。
还可以找村里的土地台账,里面也有土地相关的登记情况。
另外,找邻居或者村里的老人了解一下土地的实际情况,让他们帮忙证明土地的真实面积,这些证言也是很重要的证据。
比如老张,他家土地被征收时,就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邻居的证言,为解决面积争议提供了有力支持。
✎巴彦淖尔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某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原告恒大房地产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同时,从上述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内容可知,拆迁被告106.65平米房屋,评估得出拆迁补偿金额应为465474元,但基于被告的胁迫,协议约定给予其214.8平米的两套回迁房,补偿金额高达652226元,即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非原告真实意思表示。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巴彦淖尔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驳回原告巴彦淖尔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陈某某、陈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陈某某、陈某某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作出重新判决。
原审判决认定二被上诉人被征收的1.45亩(协议中的1.6亩)土地给予了征地补偿款,实际未取得门面安置地为由协议约定的标的物不存在,合同不成立,不支持上诉人的请求错误在于:二被上诉人在与二上诉人签订协议时有三处土地地名叫张家洞1.1亩,徐某某0.1亩,和尚坝0.4亩,承包面积共计1.6亩。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陈某某、陈某某负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收中面积争议如何处理,征收拆迁协议认定房屋权属面积错误被安置人申请履责最高法判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征收中面积争议如何处理好,对土地征收面积有异议
内容投稿:平茹
内容审核:刘鑫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