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城镇化的进程越来越快,征收拆迁已经遍及全国,因征收而引发的矛盾也越来越激烈。其根本原因在于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在补偿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引发了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一系列的违拆、乱拆等的问题,而被征收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选择上访。
征收拆迁主要还是在农村地区。对于农村的老百姓来说,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上访成了他们唯一能维权的办法。这是中国人的传统的“包青天”思想,总期望通过“告御状”的方法找到一个清官,为自己伸张正义。那在现如今的拆迁现状下,上访能带来预期的效果吗?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您讲解拆迁中上访的相关问题。
上访现状:在征收中引发百姓上访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部分人员在征收拆迁中失地、失业、失保障等一系列“后遗症”,农民“不平则鸣”,纷纷走上了上访之路。
二、征收拆迁中,征收方使用拆迁、偷拆等不近人情、明显违法的方法逼迫被征收人搬迁,被征收人无权无势,只有选择上访。
三、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报警,投诉,公安不出警,政府不回应。在寻求不到任何公力救济的时候,农民迫于无奈只能上访。
四、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人身财产遭遇威胁或者已经受到伤害的时候,在明知地方政府不会给予自己帮助的情况下,会选择上访。
五、在征收补偿问题上,严重偏离被征收人的预期差距,且与市场价格有巨大悬殊的时候,农民普遍会选择上访。
那在遇到以上情况后上访,能解决征收拆迁中遇到的上述问题吗?如果不能,又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呢?
在明律师说法
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信访行为的合法性,但没有明确什么是具体的信访行为。也就是说该条例仅仅只是概述性条款,并没有具体细则支撑。这就给了地方权力机关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也就导致了在现实中看到的信访人员,最后都被有关机关以“非法上访”为由予以拘留或者罚款了。《信访条例》在征收拆迁中落不到实处,在根本上保护不了征收中的上访人员。
在现实拆迁中,一旦有人上访,势必会给地方官员带来压力,直接影响地方官员的政绩。所以,被征收人上访往往会被截访、堵访。反馈到拆迁中的现象就是被征收人被全方位监控,被限制出市、出省,更为严重的有被限制人身自由、被非法拘禁等,严重损害被征收人权益。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会与被征收人谈判,以提高一定额度的补偿来说服被征收人放弃上访行径。至此,上访似乎有了一定效果,在朝着预期方向发展。但你有没有算过这样一笔账:从上访的那一天开始,所投入的时间费用、误工费用、差旅费用等,直到政府开始与你谈判周旋为止,少则数月,多则数年,共计的费用与政府最终给你提高的差额相比较,其实过程中花销的费用早已超过了政府给你提高的差额价,这还不算上访过程中遭遇的非人待遇和精神折磨。总的来说,得不偿失。
所以,在征收拆迁中,遇到问题时,上访并不是明智之举。一是你并不能把控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二是上访到最后的收益与你整个上访期间的经济、精神投入并不成正比。那么,遭遇拆迁时,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呢?
在明律师提醒:
遇到拆迁问题,除了上访,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才是唯一正确且有效的方法。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对于无权无势的农民来说,只有依靠法律,才能最终为自己赢得应有的补偿和公平。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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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导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要求
1、强拆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即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主要相关拆迁人员、以及拆迁过程,为之后的法律维权奠定良好的基础和保障;2、拨打中纪委举报电话;中央中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北京市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天津市纪委举报短话022-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