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强推土地没商量
委托人L先生在从江县某村承包了0.33亩土地。2015年因中国村落传统峰会及侗乡国际大酒店项目建设的需要,L先生的土地被列入征收范围。2016年5月,从江县人民政府委托洛香镇人民政府将L先生承包的水田用铲车强行推平,其所种植的桂花苗全部被毁。
此后,L先生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延勇的指导下,将两被告诉至州中院。州中院于2016年7月裁定不予立案。L先生不服,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8月,贵州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州中院此前所作裁定,指令其予以立案。经过一番周折,同年10月,案件终于在州中院得以受理。
胜诉:程序颠倒,黑白不会颠倒
庭审中,被告县政府答辩指出,被告已派出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进行动员、现场测量等工作,征收补偿款已由镇政府打至农户所在村集体账户。在此期间,L先生等村民不听劝阻,抢栽抢种桂花苗木。被告遂采取“保护性施工方式”,铲除了L先生的全部苗木。县政府认为自身的征收土地程序合法,原告所诉不能成立。
然而法院经审理却查明,2016年3月,县政府在原告和村组干部均未参与的情况下,对L先生的水田进行丈量,进而确认了水田面积及补偿数额,所认定的被征收土地面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本案中被告县政府并未发布内容完备的征收土地公告,又没有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并听取村民的意见。从相关文件的日期上可知,县政府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在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后,上述情形均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作的程序性规定。鉴于镇政府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系县政府委托,本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被告县政府承担。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县政府强制推平土地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采取补救措施。
小编提示:征
收维权
,自东向西
本案发生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案件暴露出的情况看,当地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都是严重不足的,以致于其所作出的土地征收行为漏洞百出,在法律程序面前显得不堪检验。这一事实也在提示着广大被征收人,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征收领域的纠纷也将呈现自东向西逐步扩散的情形。身处西部大山深处的被征收人对此一定要增强警惕性,提高防范意识,在自身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及时开启法律维权,将损失降到最低。
总之,过去以为征收拆迁离自己“远着呢”的朋友们,要开始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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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