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8年,《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仍处于“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状态中,而这部法律却已以今天的样貌存在了14年之久。当我们把时间回溯到14年前的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成为了当时《土地管理法》修改后最具权威性的政策文件。无疑,它对过去14年我国土地领域的发展、改革、管理起到了重要的引领、指示作用。那么,这份决定中究竟规定了哪些内容呢?它又能带给今天的被征收人以怎样的启示呢?
要点一:健全征地程序,首次提出“批前征地告知”
《决定》第(十四)项规定,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应予以公示。
在明律师解析:这是在政策性文件中首次出现征地依法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对于维护广大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而言意义重大。其中强调了告知必须落实到“农户”,而不能只到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一级。确认也要落实到“农户”,而不得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的所谓“代表”代为表态同意。实践中,为了获取证明被征地农民知情的“必备材料”,存在大量弄虚作假、代替签字按手印的情形,这都是严重违法的。可见,14年前国务院的文件为过往的征地程序规范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只是在实践中仍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
要点二: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决定》第(十五)项规定了这一原则。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落实”与老百姓所理解的发到农民手中还是有区别的。实践中,只要土地补偿的各项费用按时足额进入了专门的账户,就被认为是落实了征地补偿安置。但在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诉讼中,这一事实是需要由被告也就是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去举证证明的。
除此之外,该项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农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
要点三:完善征地补偿办法
《决定》第(十二)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然而现实中的情形却是,一些地方时至今日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不给的,而是抛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益直接占地、强征。
在明
相关搜索词: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