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自从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可以说迈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但现实和理想总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实践中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低、公开内容不全面准确、对信息公开申请置之不理等等情况并不少见。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发增强,如何才能让政府对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避无可避?为了能够准确获取我们想要的征收维权信息,下面这几道关卡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把握好。

【申请什么?】
【向谁申请?】
【怎么申请?】
另一种办法就是采用EMS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的方式来申请。采用邮寄方式申请的,邮寄底单或邮寄回执是十分重要的证据,一定要注意留存好,特别是行政机关签收后,应当及时将邮寄结果打印出来,这些都将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在申请信息公开时,不仅要明确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和机关向我们公开信息的方式,更重要的是申请内容应当完整、明确。如果达不到标准,行政机关就会要求我们进行更改和补充。实践中,这往往能够成为行政机关不公开信息的借口,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修改、补充的次数,他们就会要求申请人反复的修改和补充,甚至故意为难我们提供一些无从得知的信息,很多维权没办法进行下去就是因为被卡在信息公开内容不明确这一大关卡了。
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答复期限、延期期限和扣除期限。
答复期限:对于信息公开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延期期限: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扣除期限: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因涉及第三方权益需征求第三方的意见,这部分期限是可以不算在答复期限内的。另外,行政机关因不能确定信息能否公开,报请保密部门审查的时间,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此没做明确规定,但根据《保密法》的规定,也是应当扣除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被征收人的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了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是不能收取任何其他费用的。
行政机关以提供政府信息为由利用其他组织或个人收取费用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些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收取标准,是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对于经济困难的老百姓而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费用是可以减免的,只需要本人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即可。
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3月15日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和邮寄费。自此,信息公开申请进入免费时代,费用关就算是直接通过了。
以上就是申请信息公开会遇到的四个重点关卡,在实践中,征收维权之路会遇到很多重困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在期限内答复或者拒绝答复我们,是违法的行为;没有按照我们要求的方式提供答复或者答非所问也是违法行为。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既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将程序推进下去。在我们无法单纯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权时,可以找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寻求帮助,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搜索词: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