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年4月15日,全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将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条例》出台的10多年间,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的大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条例》的存在也为广大被征收人提升补偿安置结果的依法维权提供了强大助力。那么,此番《条例》修订将会对征收维权领域产生怎样的现实影响呢?被征收人又该着重关注其中哪些问题的变化呢?
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是本次修改所确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上述修改就明确了在牵涉老百姓重大财产权益的房屋、土地征收及自然资源产权(如正在各地轰轰烈烈开展试点的农村“三块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将继续加大。只要是“涉及”这些领域的政府信息均应当由政府依职权主动予以公开。这对于广大被征收人的依法维权而言无疑是利好,有助于令相关纠纷的解决更加高效便捷,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一定的时间成本。
而对于《条例》修订后仍然我行我素以各种理由拒绝公开涉征收拆迁项目政府信息的部门而言,其所要面临的法律责任追究无疑也将更加明晰、有效,相关项目的违法点也更容易被暴露出来。
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将会导致征收维权的步骤推进放缓,这对于被征收人而言可能会产生相对负面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尽早启动维权的重要意义无疑被再次放大。只有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捕捉到涉案项目的违法点,后面的程序才能陆续提起,维权也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5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第42条还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究竟何为“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目前看还缺乏一个具体明确的判断标准。尤其是在征收维权过程中,全面获取涉案项目的各环节信息是被征收人依法维权之必需,可申请公开的事项多达数十项。在此种情形下,被征收人的申请会否因“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而被不予处理?申请公开多少政府信息又会面临被收取信息处理费?这些问题目前仍然待解,需要在维权实践中才可获知。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随着本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征收维权在具体操作中一定会产生各种变化。尤其是个别人过去那种试图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向包括征收方在内的行政机关施加压力的做法恐难以再产生效果。在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指导下有目的、有针对性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或将逐步取代“大量申请信息公开”而成为征收维权中此类申请的新趋势。具体的新情况,在明律师将结合《条例》施行后的新案例为大家随时带来更具体、生动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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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