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前,在明律师邀请到一位资深房地产估价师,就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中所涉及的评估问题全面、细致地进行了咨询和请教。其中,专业估价师所提及的3件事尤为重要,将会对被征收人最终到手的补偿数额产生直接、重大的影响。那么,这究竟是怎样的3件大事呢?这3件事没落实,你还敢说自己已经拿到一份合法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了吗?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直截了当的予以释明……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反映其所拿到手的房屋价格评估报告就是薄薄的几页纸,甚至只有一张名为“评估结果告知单”一类的单子。被征收人往往会纳闷儿,就这么几张纸难道就能成为一份合法的评估报告吗?难道我要仅凭着这几页纸中的只言片语去挖空心思找寻所谓的“违法点”吗?
专业估价师指出,这个问题实际上并不难理解。简单地讲,这种几页纸甚至一张单的评估报告根本就不是评估规范中所要求的“评估报告”,而最多只能算是一个评估结果的简单告知。如果被征收人仅凭着这么一张单子找违法点,很可能绞尽脑汁也找不出来,原因就在于那上面只有一个结果的数据和一些最基础、泛化的讯息,详细、深入的是一概没有。譬如有的评估单上列室内的灯具,连数量都没有,就一个补偿价格,你自然无从审查其到底符不符合事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7条明确规定,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据此,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取的绝对应是一份完整的分户评估报告,而决不能被肆意“简化”成一张仅显示结果,而对评估步骤、方法、参照依据等重要信息全都含糊掉的评估结果告知单。
至于一份合法的、完整的分户评估报告究竟该有些什么,被征收人可以自行查阅《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的第7部分。简单地讲,里面得有“好些”详细、专业的内容,绝不是几张纸能涵盖得了的。专业估价师指出,完整的评估报告,页数得在几十页,像一本小书一样。
《评估办法》第18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完成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将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立卷、归档保管。故此,实践中一些案件即使委托时已经较评估时过去了较长时间,但评估报告仍应是能够被找到的,而决不应出现找不着报告,只有一张单子的不正常状态。
遇到此种情形时,被征收人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评估违法查处等可能的思路来获取那份应当保管在评估机构和房屋征收部门手中的完整的分户评估报告,以判断涉案评估行为究竟是否公平合法。
590号令明确规定申请评估机构复核和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是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进行救济的途径。然而实践中真正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的着实不多,关键就在于这涉及成本费用问题,被征收人往往舍不得花钱。万一花了钱,鉴定出来结果还是维持,那不等于一笔重金就打了水漂了吗?
对此,专业估价师认为,要想维权就不能怕花钱,尤其是在评估出来的数额畸低的情况下。一份评估报告究竟是否合法、科学,最浅显易懂的评判标准就是与周边类似房地产对比来做初步的判断。如果估出来的数就明显低,那么评估报告就很可能存在足以导致其被推翻的技术问题。此时评估专家的出场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评估办法》第23条规定,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设区城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出的复核结果进行鉴定。
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重做;不存在技术问题,维持。
实践中,老百姓容易对评估环节产生先入为主的认知,认为评估机构都是由地方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其所出具的东西自然要“向”着委托方,参与鉴定的专家也可能如此,那么申请专家鉴定以求推翻评估报告无异于与虎谋皮。在明律师想提示大家的是,这一领域毕竟属于专业性程度极强的领域,且有明确的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作为依据,其整体环境并没有大家所想的那般糟糕。该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的,还是要坚决申请。
需要强调的是,实践中许多判例都指出,若被征收人放弃在申请复核评估后继续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则可能被法院视为对复核结果的认可,法院一般不会在诉征收补偿决定的庭审中对评估报告的专业技术层面再做任何审查。因此,权利一旦放弃,后果也只能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面对明显偏低、不合理的评估价格,被征收人选择鉴定虽存在一定成本风险,但仍是利大于弊、值得尝试的。

实践中,最令老百姓头疼的情形莫过于自己的房屋在未经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被不明身份社会人员拆迁、偷拆,用于经营生产的机械设备或其他贵重物品全都埋压在废墟中甚至直接灭失。此种情况下,依法起诉征收方拆迁行为违法没问题,但后续的行政赔偿则就有了大麻烦。很多情况下,老百姓和政府两方都无法举证证明实际的财产损失,最后只能按照《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由法官去依据生活经验和常识并结合零碎的证据进行判定。而如此判定下来的结果势必趋向于保守,最终赔偿数额很可能仅是被征收人所主张的五分之一甚至更少。
诚如被征收人所担忧的,要求处于弱势地位的老百姓面对拆迁的人马不慌不忙地收集固定证据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而即使被征收人在拆迁发生前就对涉案房屋及其内的财产进行录像取证,也还是无法实现完全意义上的证明目的。
对于这一取证、维权难题,专业估价师指出,已遭拆迁后的砖头废墟是没法评估的,绝大多数评估机构都不会接受当事人的这类委托。故被征收人若要完全规避掉房屋遭违法拆迁所导致的赔偿损失风险,就一定要在房屋尚完好存在的情况下自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证据保全性质的评估。一旦房屋遭违法拆迁后灭失,被征收人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时就可以将先前保留下来的评估报告作为重要证据提交法院,以证明其因拆迁行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如此强有力的证据显然是任何拍照、录像所无法相提并论的。
专业估价师特别强调的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自己的不动产实施评估是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的权利,这里面不存在所谓未经征收方同意、认可而“私自委托”的问题。被征收人单方委托评估机构所做出的评估报告与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评估办法》规定从名录中依法确定的评估机构所做的评估报告均应是专业且符合规范的评估报告,完全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并发挥一定程度的证明力。在实际案例中已经有当事人尝到了这么做的甜头,其所委托的评估机构所做出的评估结果在法庭上得到了采信,其主张的行政赔偿也因此得到了支持。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征收领域的评估环节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很多问题绝非律师或当事人所能自行审查的,有的甚至连法官也审查不了。故若要确保自己的补偿权益不打折扣,被征收人就一定要在权衡得失之后付出必要的维权成本,在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坚决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在拆迁到来之前房屋尚完好之时坚决自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的重要前提之一就是要确保自己确实拿到了完整的分户评估报告,而不是仅凭一张估价单去做无依据的判断。
做到了这3件事,我们的依法维权就能在目前的基础上向前提升一大块,获取公平、合理征收补偿的主动权也就牢牢地掌握在了我们自己手中。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