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不知道从何时起,总有人询问笔者,我的房子被违法拆迁了,是不是应该“拆一赔三”啊?笔者总是耐心地跟他们解释,行政法领域里从来也没有这样的说法。但是经不住问的人多了,三人成虎,居然还有律师同行问笔者这样的问题,问得笔者开始怀疑是不是我真的错过了什么新政策新规定?那么,那些诸如“遭遇违法拆迁,你有权获得双倍赔偿”的网文究竟都是怎么来的呢?天底下当真有这等好事儿吗?
在网上搜了一下,网上问的人倒挺多,什么“商品房拆一赔三”“门面房拆一赔三”,甚至还有“拆一赔十”的说法。毫无疑问,这确实很对部分被拆迁人的胃口,但这显然是部分别有用心、哗众取宠者故意捏造出来的。

这些说法可能是来源于《食品安全法》中有关假一赔十的规定,部分网民以此为蓝本,臆想出了拆一赔三的“网络赔偿标准”,加之部分律师的不当宣传,如“违法拆迁、补偿加倍”这样的说法,又推动了“网络赔偿标准”的蔓延。这种“网络赔偿标准”的出现,客观上增加了部分被拆迁人在面临征收拆迁项目时的心理预期,极大地增加了征收补偿问题解决的难度。故此,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的在明律师有义务对此正本清源,驳斥这种荒谬的“普法”宣传。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国家赔偿法只针对直接损失进行赔偿,这就确定了国家赔偿“填平补齐”的赔偿原则,并不会出现《食品安全法》中带有惩罚性的赔偿规定,这就决定了行政赔偿根本不会出现带惩罚性质的加倍赔偿,更加不可能有“拆一赔三”“拆一赔十”的规定。
最高法公报案例“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政府行政赔偿案”后,最高法对于违法拆迁的行政赔偿问题确立了明确的赔偿原则:赔偿标准不能低于补偿标准。一般而言,房屋的征收补偿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搬迁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等等,当然还包括一笔额外的政策性奖励金。那么因违法拆迁导致的赔偿标准不能低于依据征收确定的补偿标准,除此之外,一般还包括因违法拆迁导致的室内物品损失等,这些都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全算上也根本不可能出现“一刀切”式的拆一赔三的规定,除非征收方甘当冤大头。
第三,若真按照“网络赔偿标准”实施违法拆迁赔偿,这确实能够有效地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遏制政府违法拆迁。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若“网络赔偿标准”推行下去,有多少人会积极的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却仅仅获得一份征收补偿?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绝大部分被拆迁人拒绝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都自愿地、期待着政府来拆迁,而政府又不敢拆的矛盾现象,这对于国家的整体经济建设活动是极为不利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出台肯定是要考虑相应的社会影响,诸如“拆一赔三”这样的“网络赔偿标准”是完全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本不可能出台。
第四,不可否认,在现实维权过程中,确实出现了部分被征收人最终获得的赔偿款可能是其征收补偿款的数倍,但这是各方利益博弈权衡后的结果,是其通过恰当的维权方式争取到的,“数倍”反映的恰恰是此前补偿标准的过分偏低,同样符合公平补偿的原则。也就是说,这种情形并不能被扩大解读为普遍适用的政策法规,不代表其他人可以不通过争取、不考虑客观状况就理所当然获得相应的高额赔偿。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充斥网络的所谓违法拆迁“双倍赔偿”“拆一赔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样的网络赔偿标准也仅仅能够存活于网络,供一些闲得没事儿干的人磨牙使用。广大被拆迁人与其在这样不靠谱的东西上寻求自我慰藉,不如相信自己的维权努力和法律的公平正义,通过法律途径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