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的房屋被非法拆迁,此时在土地权属尚不明晰的情况下,施工方便在该地块上开始施工,进一步侵害当事人的利益。此时,如何阻止施工方的这种违法行为呢?房屋被拆迁后真的能够通过这一思路继续依法维权吗?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念平律师
团队通过一起案件为大家开拓一下维权的思路。
王女士在河北省唐山市建有厂房,已于2018年被非法拆除。王女士已就拆迁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此时土地权属尚不明晰。然而在厂房被拆除后不久,涉案项目的施工单位就堂而皇之的入场开始施工建设。王女士见状,连忙向其委托的杨念平、燕晓静律师告知上述情况,并请他们出谋划策,阻止违法施工行为。
在明律师在仔细分析了案情之后,为王女士打造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维权方案。
两位律师了解案情之后,指导王女士第一时间向当地住建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其依法公开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两周后,住建部门答复称该项目并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因为建设项目并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当地住建部门应当依据以上法律规定查处违法施工行为。然而在王女士提交查处申请后,住建部门仅回复称已将上述违法行为函告给相关单位,并未作出任何查处的实际行动来阻止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
因为查处申请书并未达到预期效果,王女士一纸诉状将住建部门告上法庭,请求判决责令其依法查处上述违法行为。然而在一审过程中,基层法院竟认为王女士的起诉不符合立案条件,作出了不予立案裁定。

一审裁定实在太过荒唐,王女士依法提起上诉,在明律师也提出了以下意见:
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三条的规定,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第十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因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能够从事建筑工程开工活动的法律凭证,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合法行为的必备要件。住建部门具有查处违法施工行为的法定职责。本案中,施工单位在王女士厂房所在地块开始进行施工建设,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因此,住建部门应当依据职权进行调查,并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本案中住建部门仅是函告有关主体,并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查处制止违法施工行为,导致违法施工行为持续至今,严重侵害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上级法院支持了在明律师的观点,撤销了一审法院的裁定。当事人的维权之路再度回归正轨。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