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用攒了半生的血汗钱交首付,再到银行申请贷款,加上亲戚朋友的支援,总算圆了一个安居梦。这是许多购房者的真实写照。可是,武汉市江夏区紫金花园小区的居民却苦不堪言。盛夏三伏天,小区却停了电,家中所有电器照明一律不能使用,生活受到极大影响。而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是该小区房屋从建设时起就属于违建。高大的住宅楼为何属于违建?违建小区为何连基本用电都没有?居民们又该如何解决问题呢?
【小区供电断断续续,酷暑难耐再停电,根本原因是违建】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市江夏区紫金花园小区近日再遭停电。酷暑难耐,家中开不了空调也无法照明,有的居民只能到酒店住客房过渡。
有居民介绍,2016年,他从武汉市地球房地产公司购买了该小区房屋。购买后才得知,该小区从建设时即缺乏相关手续。
由于无法正常办理供电报装业务,物业公司长期从周边用户处转接电力给居民供电。这一行为影响电网稳定、存在安全隐患,多次被江夏区供电公司作断电处理。后来,物业公司又自行购置发电机组,由于存在火灾隐患,机组也不再运行。
归根结底,还是违建惹的祸。违建房屋想用电,就这么难吗?我们来看看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电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原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
在地方法规中,也有类似规定。如2019年上半年刚刚修订的新版《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中规定,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服务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对没有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不得提供相应服务。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缺少相关建设、规划手续的违建房屋,很难正常办理供电报装业务。如果擅自从其他用户处转接用电,或者自行发电,又难以保证电压、电流、设备容量符合安全标准,将被供电部门制止。
对于住宅小区来说,保证供电极为重要。而紫金花园小区,居民们辛苦攒钱买的住房,为何都是违建呢?这违建到底“违”在哪儿呢?
【相关手续办理不全,开发商擅自改变土地及房屋用途】
紫金花园小区所占用的土地为国有工业用地。开发商获得该地块使用权后进行项目建设,初始申报为综合办公楼。建设过程中,开发商擅自将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用地,建设了紫金花园小区。
因涉嫌违建,当地政府部门曾经责令开发商停工。由于开发商无法交付房屋,也无法退还购房款,江夏区信访局还曾替开发商垫付购房款。开发商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为了归还垫付款项,2016年项目建成后继续销售,但房屋并未通过验收,仍属于违法建筑。
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屋,应当“五证”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此事件中,土地的主要用途发生改变,开发商却未遵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与我国实行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背道而驰。
同时,开发商向行政机关申报建设的原为办公楼,却变为商业住宅,极有可能因与原用途不符、违反规划而无法办理相应许可证件,购房者办理不动产登记也将遇到颇多阻滞。
这样的楼盘即使规模再大、质量再可靠,也属于违法建筑,无法获得水电气热供应,让购房者无法正常居住、使用。
在此,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购房者两点。
第一,购房时要充分了解楼盘及房屋情况。包括土地使用面积、规划建筑面积、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即总户数、人数和小区面积之间的关系)等。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楼层朝向等详细信息也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第二,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前,应当查看对方的证件原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少一个,这房绝对不能买,切不可盲目听信开发商的各种解释、理由,相信其能够在未来的较短时间内补办。
借此,我们可以了解开发商的资质信用情况。土地使用合规、建设工程合法的项目,才可放心购买。大家也可以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的政务服务中心,查询某一具体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具有售楼资质及某一具体楼盘的合法性情况。
总之,买房必须擦亮眼,个别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可能将商业房屋、办公楼等改建为住宅房屋,“打擦边球”对外销售。大家若是花大笔血汗钱买了这样的违建,就得不偿失了。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购房者应当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及时通过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救济,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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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每年都在出台新的法律政策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但还是架不住动了歪心思的征收部门层出不穷的套路,其中,以拆违代拆迁尤为突出。
在征地拆迁中,以违建违拆代替拆迁的做法比较常见,这也迫使很多居民对拆迁有了疑惑,心想到底什么是违建,为什么住了好多年的房子,为什么一说拆迁我房子就是违建了?下面在明拆迁律师从以下三方面对违建进行分析:
不少被拆迁人都遇到宅基地上住宅房屋、养殖场、厂房被认定为违建,进而被处以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严重的房屋甚至遭强制拆除。此时该怎么办?在明律师提示大家以下3点:
自家房子被划入了征收拆迁范围,没有等来拆迁补偿协议,却等来了违建限期拆除通知书,这个时候征收方会说,你这是违法建筑,按照规定拆迁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