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尼某与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投入五百万元对租赁厂房进行了装饰装修,然后将房屋投入经营使用。合同期限临近届满,岂料承租厂房将被纳入征收拆迁项目范围,出租人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否认曾经作出的保障尼某续约权的口头约定,拒绝与尼某续签合同,并起诉尼某腾房。那么,承租人究竟该怎么办呢?是否只能乖乖收拾东西搬家走人呢?本文,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艳律师团队通过这样一起案例为大家做解读。
【基本案情:承诺长期租赁怎料突生变故】
2012年9月底,尼某与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由其所有的一处厂房用于经营使用,租期3年。
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口头承诺,尼某尽管放心投资经营,地方可以长期租给他使用,只是合同按规定只能3年一签。
合同签订后,尼某耗资五百万元对承租厂房进行修缮、部分翻建及整体装饰装修、场地以及道路水泥硬化等。
2015年8月,尼某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提出续约。
然而,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负责人此时已经换人,加上租赁房屋所在地块将因某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划入征收范围,社区中心并未书面续约,而是答复需要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2016年1月,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将尼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尼某腾空房屋并支付2015年10月至12月的租赁物占用费。
眼见社区中心出尔反尔不愿履行承诺,尼某无奈之下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艳、杨念平律师代理此案,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办案】
政府信息公开寻找案件突破口
因尼某提供的信息量比较少,很多项目的关键性证据需要律师一步步调取,为此黄艳律师决定先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了解征收项目的信息,从中找出案件突破口。
黄艳律师申请了尼某所承租厂房所在地块的规划许可手续,并从市规划委员会取得了不存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答复,这一答复为黄艳律师设置诉讼主动出击提供了重要依据。
起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社区中心起诉尼某排除妨害腾房诉讼的依据是二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并未续约,但根据法释〔2009〕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由于尼某承租的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尼某与社区中心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始无效。
社区中心应当根据《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对尼某投入的装饰装修损失、翻建损失等进行赔偿。为此,黄艳律师代尼某提起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诉讼,并请求法院判令社区赔偿尼某经济损失500多万。
以合同无效诉讼PK排除妨害腾房诉讼
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推进力度很大,社区中心提起的排除妨害腾房诉讼从立案到开庭的速度非常之快。
黄艳律师清楚,如果不能战略应对,对方试图拿到生效判决后强制执行腾房的目的将会很快实现。
于是,她凭借反击之诉——租赁合同无效诉讼,先后巧妙运用诉讼中止、借社区中心证据突袭据理力争答辩期权利、申请对装修现价值和扩建造价进行司法评估等诉讼策略,从程序正义的角度令社区中心“欲速而不达”,为案件争议解决奠定了基础。最终在强制执行环节,帮助尼某与社区中心达成了一致,协商解决了案件。
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房屋承租人的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诸如棚户区改造等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征收方一般只会对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给予补偿,房屋承租人通常不是获取补偿的主体,其权利、损失只能与出租人协商、调解甚至诉讼解决。如果在征收项目启动前,被征收房屋已经出租给承租人,那么承租人就极可能面临被“扫地出门”且一分钱补偿也获得不了的情形。那么,承租人就需要及时采取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救济,以免走到强制执行阶段,就彻底失去了权利救济的砝码。(黄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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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